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800篇
  免费   37篇
  国内免费   18篇
各国政治   68篇
工人农民   54篇
世界政治   295篇
外交国际关系   38篇
法律   1348篇
中国共产党   935篇
中国政治   1938篇
政治理论   437篇
综合类   742篇
  2024年   99篇
  2023年   443篇
  2022年   453篇
  2021年   496篇
  2020年   470篇
  2019年   372篇
  2018年   130篇
  2017年   141篇
  2016年   203篇
  2015年   267篇
  2014年   558篇
  2013年   417篇
  2012年   360篇
  2011年   311篇
  2010年   230篇
  2009年   217篇
  2008年   217篇
  2007年   142篇
  2006年   81篇
  2005年   74篇
  2004年   39篇
  2003年   43篇
  2002年   25篇
  2001年   31篇
  2000年   26篇
  1999年   4篇
  1998年   1篇
  1997年   1篇
  1996年   1篇
  1995年   1篇
  1991年   1篇
  198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585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51.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如何利用大数据系统改进我们的智能交通系统,从而缓解城市内日益加剧的交通拥堵问题,需要进行科学的数字量化分析,最大程度的贴近实际情况,有效避免盲目臆想与感性决策,结合实际,推出各种灵活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252.
王国飞 《理论月刊》2023,(7):125-139
碳排放数据造假案件蕴含着特殊的司法规制需求。碳排放数据核算具有科学的方法学机理,实践中出现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可分为碳检测报告数据造假行为、碳排放报告数据造假行为和碳核查报告数据造假行为三类。除了行政规制这一主导手段外,司法实务中出现了借助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错误尝试。要反思环境司法权向行政权的过度扩张、任意扩大环境公共利益的内涵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中的盲目“扩疆”现象,简单套用这一制度会面临司法规制对象的差异性、规制目的的不一致性、规制制度的割裂性等理论与制度隐忧。摆脱困境,首先要明确碳排放数据具有秩序功能,继而弄清碳排放数据监管秩序破坏的内在机理,进而确立碳排放数据造假类民事公益诉讼的理念与实现逻辑。具体路径上,以“碳排放数据监管秩序恢复理论”为指引,构设出具有“差异化的启动条件、特色化的构成要素、创新性的裁判执行”的碳排放数据造假类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253.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2010年12月1日为标准时点,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实施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本报告在全国数据初步分析的基础上,从10个方面描述了当前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总体状况和5个典型群体的主要情况,提炼归纳了八大进步和6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54.
针对目前社区智慧警务工作研究不够系统的问题,首先,梳理了社区警务的工作体系,首次提出了时间维度的基础、检测和响应三方面工作的BDR模型,其与五要素维度、领域维度和分层维度一起构成了社区警务的四维工作体系。以此为基础,研究了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移动计算为特征的新技术形成的社区智慧警务体系,提出了目前基于大数据的以动态变化信息感知和异常行为智能分析为主的社区智慧警务重点和核心工作。  相似文献   
255.
在大数据时代,各种组织和网络平台将以电子形式管理和存储用户的个人信息,逐步形成大数据系统。随着公众对个人隐私的日益关注,他们也开始重视个人网络隐私的保护。然而,在大数据时代,大量的个人基础信息已经成为一些组织和个人盈利的目标,这导致个人网络隐私保护面临着许多问题。本文分析了大数据背景下网络隐私权保护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56.
在如今的互联网时代,每一个人都是信息传递者、发布者和接受者,社会化媒体、云计算等技术推动数据的共享和融通。大数据为人们提供了很多便利,但同时也对个人数据造成一定的侵害。在个人数据分类模糊化、范围扩大化的当前时期,法律保护个人数据尚且不健全。本文主要对大数据和个人数据进行介绍,并提出中国的个人数据在大数据背景下的法律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257.
沈浩蓝 《科技与法律》2021,(3):17-25,54
《民法典》关于"数据"的规定是其对大数据时代的响应,彰显了《民法典》的时代性与前瞻性,具有重要的价值宣示功能.然而,《民法典》对其具体意涵、法律性质等均未明确,无法为数据要素领域的后续规则建构提供切实指引.长远观之,这无疑将阻滞我国数据产业的发展.鉴于《民法典》采取了"个人信息"与"数据"二分模式,可以推知其规定的"数据"仅指具有财产属性的市场主体数据而非主要体现人格利益的个人数据.在此基础上,可以通过利益成权的理论正当性、受保护利益的独立性和利益成权的现实影响三个标准考察《民法典》规定的"数据"在法律性质上是权利还是法益.洛克劳动理论证成了市场主体数据成权的理论正当性;数据条款保护的利益具有区别于其他接近利益的独立性;市场主体数据成权将积极助推我国数据产业发展.因此,《民法典》规定的"数据"应当被认定为财产权利而非法益.  相似文献   
258.
A PP相关主体规范与否直接关乎数据信息安全,关涉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益.基于个人信息保护的不断发展,APP信息泄露问题逐渐显露出来.本文认为,应结合现有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通过完善A PP实名制度,构建A PP相关主体备案制度,实施数据信息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和第三方参与数据收集制度,以加强对个人数据信息的保护.  相似文献   
259.
“首席隐私官”“首席安全官”“信息合规官”“数据合规官”“数据安全官”……在数据隐私合规的大环境下,催生出了大量合规方面的工作岗位,这些岗位可以成为法律人施展专业能力的新舞台。这种岗位的设置最初可以追溯到欧盟于2018年5月25日出台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相似文献   
260.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