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168篇 |
免费 | 3篇 |
国内免费 | 3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5篇 |
工人农民 | 6篇 |
世界政治 | 29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6篇 |
法律 | 277篇 |
中国共产党 | 241篇 |
中国政治 | 399篇 |
政治理论 | 89篇 |
综合类 | 11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3篇 |
2022年 | 10篇 |
2021年 | 8篇 |
2020年 | 9篇 |
2019年 | 4篇 |
2018年 | 2篇 |
2017年 | 6篇 |
2016年 | 15篇 |
2015年 | 31篇 |
2014年 | 121篇 |
2013年 | 128篇 |
2012年 | 126篇 |
2011年 | 95篇 |
2010年 | 155篇 |
2009年 | 150篇 |
2008年 | 91篇 |
2007年 | 57篇 |
2006年 | 40篇 |
2005年 | 34篇 |
2004年 | 22篇 |
2003年 | 19篇 |
2002年 | 15篇 |
2001年 | 14篇 |
2000年 | 9篇 |
1999年 | 1篇 |
1998年 | 3篇 |
1996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199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17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51.
地质公园大多为稀有的、具有极高美学价值特征的自然保护区。如我国已加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的黄山、庐山、张家界均已成功申报了“世界地质公园”。到目前为止,我国批准建立的“国家地质公园”已经有85座,其中成功加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12座。 相似文献
52.
汪大力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1,(4)
加强腐败预防,以制度的形式遏制腐败势在必行,建立和实行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具有必要性,这也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必行之策。针对我国财产申报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国外的经验,为完善财产申报制度应采取一系列措施。 相似文献
53.
魏静静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2(3):66-68
民事执行程序是国家运用公权力实现已经确定的私权的过程,具有很强的国家强制性,而在执行过程中,种种情形会导致执行阻碍或者侵犯执行当事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对执行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具有很大的进步之处,但仍然存在着不足的地方。文章从执行异议、执行联动机制及财产申报制度入手,试图寻找一些改善途径。 相似文献
54.
眼下人们都在热议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据说这起源于240年前的瑞典。中国古代没有这一制度,但不乏各具特色的"晒薪族"。 相似文献
55.
被西方誉为"阳光法案"的好制度,却在我国25年"难产",这反映了社会不同阶层对该制度法理的不同认识。本文以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价值为视角,指出了该制度"社会本位"秩序观和"权利本位"自由观两种价值取向,该制度的价值内容以及价值冲突与整合等内容,以期凝聚我国社会各阶层对实行该制度的价值共识,对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制度性突破提供智识。 相似文献
56.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并购成为国际投资的主要形式之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跨国并购也逐渐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和跨国公司"走进来"的主要方式,但我国对跨国并购的法律规制却存在着很多不足,需要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本文主要从跨国并购审查监管的角度,通过分析我国及欧美的相关法律制度,对完善我国跨国并购的相关法律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57.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预防腐败的制度,它是指一定级别的官员必须将其家庭财产集中向专门的监督机构申报,并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如果申报不实,将接受严厉的纪律处罚甚至是刑事制裁。 相似文献
58.
59.
《广东法学》2007,(1):80-80
为了繁荣发展和指导全国法学理论研究,司法部“200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面向全国公开申报。据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司法部关于发布200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立项课题的公告》([2006]第63号):根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司发通[2001]057号)的规定,按照《关于发布〈200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2006]第59号)的要求,司法部受理200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申报课题1118项,经初审、专家通讯评审和专家会议复审,共152项课题获准立项,其中重点课题18项,一般课题61项,中青年课题30项,委托课题6项,专项任务课题37项。广东法学界、法律界有10项课题获准立项。 相似文献
60.
当“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遇到“政府官员的隐私权”时,“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只能黯然隐退。但是,当个人隐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时,个人的私事就不再是一般意义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不再受隐私权的保护。在这里,社会政治与公共利益的价值,已经高于个人隐私的价值。何时能拉起官员财产的窗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