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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关于绑架罪的既遂标准,理论界存在“犯罪目的实现说”、“目的行为完成说”与“绑架行为完成说”的分歧。因为犯罪既遂的判断应以“构成要件说”为准,而绑架罪在客观方面又只需具有绑架他人的单一行为,所以绑架罪既遂的标准应是绑架行为的完成。 相似文献
352.
关于犯罪数额认定中若干实践问题的理论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量要素是我国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数额则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为常见的罪量要素。如何将刑法条文中的罪量要素包括犯罪数额的规定具体运用到办案实践中,以做到准确定罪和量刑,是刑事法官经常要面对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之一。笔者结合一些具体案例,就犯罪数额认定中的若干实践问题作些理论探讨。 相似文献
353.
对合犯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谢彤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9(4):3-8
对对合性犯罪应当采取广义的概念,仅仅只有一方构成犯罪的情形也属于对合犯的范畴;对于具有对合性质的行为,既要避免将其一律作为犯罪,也要避免将严重的对合性行为非罪化的倾向;对合犯的处理应当同样适用刑法总则的规定;对合犯既遂的标准是对合行为的完成. 相似文献
354.
355.
356.
犯罪的中止形态在多数情况下是单独存在的,但在一定情况下可能与犯罪既遂、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等犯罪停止形态发生竞合关系。当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发生竞合时,一般情况应按中止犯罪来处理比较合理恰当。 相似文献
357.
抢劫罪既遂与未遂区分标准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如何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历来存在争议,尤其是1997年刑法典实施后,针对八种加重抢劫情节是否存在未遂问题,刑法理论更是聚讼不一。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争议应立足于法益保护,立法者制定任何一条罪刑规范都有其欲意要保护的法益,只有当这一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时,才成立犯罪既遂。据此,普通抢劫罪和加重抢劫罪除抢劫数额巨大、多次抢劫外,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应以被害人是否失去对财物的控制为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358.
按照通说,危险犯在法定危险状态形成后,行为人又主动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不成立犯罪中止,但这一通说却也面临许多质疑。按照我国中止的立法规定、犯罪构成、危险犯的特性来看,危险犯达到既遂状态后成立犯罪中止是完全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并且应该是危险犯的中止而不是实害犯的中止,从刑事政策的角度来看也给了犯罪人回头是岸的机会。 相似文献
359.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相似文献
360.
行为犯,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在其行为完成后,也就是完成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所有构成要件后,仍然客观存在着行为人主动消除危害社会客体的反悔行为,对这种行为我们应该怎样界定?如作为一种新的中止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又应该怎样协调各原有理论?把其固定为一种新的中止制度实为必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