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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
本文案例启示: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如果被侵权人自身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侵权人作为权利主体得依损害赔偿纠纷对机动车保有人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时被侵权人由于事前与保险公司存在保险合同关系,其又可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对保险公司主张保险金请求权。一种权利基于损害赔偿纠纷而产生,另一种权利则基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由出现而获得,两种权利可以一同行驶,不存在相互补充的问题,更加不存在两权并行而使权利人获得利益之问题。 相似文献
982.
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该条文规定上似乎比较明确,但实践中,登记在上述准不动产中的意义如何,善意第三人的范围是什么等,仍是理论和实践的难点。笔者主要以实践中最常见的机动车为例进行研究。一、问题的提出A以自己的机动车与B订立买卖合同后,将该车交付B,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后又就该车与C订立买卖 相似文献
983.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考虑到醉酒驾驶和飙车行为均是在没有酿成交通事故的情形之下,立法对该罪设置了较轻的刑罚。但是,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中唯一主刑为拘役刑的犯罪,对此,刑法总则之中的减轻处罚制度是否适用于危险驾驶罪的问题日益凸显。一、从刑法理论上考量,减轻处罚制度应当适用于危险驾驶罪。刑法分则仅涉及具体犯罪的特殊性,而很少规定犯罪的共性问题;总则是对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定,抽象概括刑法分则中各个犯罪的共性问题。刑法总则和分则的这种关系决定了刑法总则对刑法分则具有一定的规范和制约作用,因此,对刑法分则之 相似文献
984.
985.
正连人带货被甩车外美女殒命该谁赔朱卉和朱志强是安徽同一个镇上的老乡,都在上海工作。2013年正月,朱志强驾车前往上海,顺路捎上在老家过完春节回上海上班的朱卉。这辆重型仓棚式货车,没有顶,车厢里摆满箱子,箱里装满了玻璃球,很沉。因为驾驶室坐不下,朱卉和朱志强的妻子便坐在车厢的货箱上。大货车行至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某路段,迎面驶来一辆车。朱志强急忙踩刹,这一刹不要紧,强大的惯性使车辆瞬间侧翻,坐在货箱上的两位年轻女白领,连同码得高高的货物一道被倾入路旁水塘。朱志强和路人赶忙下水急救。层层货箱重压下的两个女人出水时虽有 相似文献
986.
987.
[案情]2012年1月19日15时许,被告人刘某某酒后(午饭时饮用白酒经检验,刘某某血样中定性检出乙醇,含量为108mg/100ml)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且逆向行驶.沿东阿县牛角店镇老供电站到牛角店西外环公路由西向北向东南行驶到该路中间位置时。致对行由孙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及由尹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损坏,尹某某受伤。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该车系无证二轮摩托车,事故是刘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且逆行造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交警部门确定刘某桌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本案中刘某某行为的定性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属民法调整的一般性的道路交通事故。理由是:本案中,刘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事故,但没有造成死亡或重伤的后果,故不构成犯罪,应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立法时的普遍意见和法条文字的平常含义。只要达到醉酒标准后有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即构成危险驾驶罪。[速解]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危险驾驶罪”这一罪名从定义和条文规定来看,就包含了两种行为。其一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飙车”行为:其二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就是通常所说的“醉驾”行为。从其行为的特征来讲它的共同点是:主观上都是一种故意的行为,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及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而又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主体上都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当然这其中也包括非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情形;客体上都是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因此,对“危险驾驶机动车罪”这一罪名也可以定义解释为“飙车罪”和“醉驾罪”,这样两个罪名。 相似文献
988.
989.
<正>近年来,牡丹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以"创新管理、建设攻坚、服务民生、树立形象"为发展定位,全体干部职工在处党委的带领下,在困境中求发展,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实现项目建设突破,保障民生服务,深化结构调整,加快方式转变,保障市场规范,用实际行动奏响了道路运输事业发展的交响曲,在牡丹江大地上创造了道路运输事业发展的新奇迹,谱写了牡丹江道路运输事业新篇章。建设了牡丹江交通枢纽国际物流中心、完成了牡丹江客运中心站改造项目,新建了247个高标准公交站亭,开通了牡丹江到磨刀石、五林、海南乡三乡镇公交车,新增出租车运力300台,实现了出租汽车提档升级,被交 相似文献
990.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5):7-30
<正>大气污染是当前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是首都建设和发展面临的难点,是北京市"躲不开"、"绕不过"的重大民生、社会问题,关乎千家万户,关乎市民利益,关乎首都形象,关乎国家荣誉。北京市立足宜居城市的功能定位,举全市之力防治大气污染,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整体战略北京市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探索治理大气污染。四十余年来,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