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0960篇 |
免费 | 188篇 |
国内免费 | 47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55篇 |
工人农民 | 71篇 |
世界政治 | 565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35篇 |
法律 | 7924篇 |
中国共产党 | 2936篇 |
中国政治 | 5241篇 |
政治理论 | 1295篇 |
综合类 | 3073篇 |
出版年
2024年 | 95篇 |
2023年 | 389篇 |
2022年 | 480篇 |
2021年 | 636篇 |
2020年 | 549篇 |
2019年 | 375篇 |
2018年 | 119篇 |
2017年 | 245篇 |
2016年 | 407篇 |
2015年 | 1396篇 |
2014年 | 2534篇 |
2013年 | 1394篇 |
2012年 | 1290篇 |
2011年 | 1404篇 |
2010年 | 1155篇 |
2009年 | 1201篇 |
2008年 | 1449篇 |
2007年 | 1216篇 |
2006年 | 1160篇 |
2005年 | 813篇 |
2004年 | 673篇 |
2003年 | 606篇 |
2002年 | 554篇 |
2001年 | 492篇 |
2000年 | 376篇 |
1999年 | 114篇 |
1998年 | 35篇 |
1997年 | 17篇 |
1996年 | 4篇 |
1995年 | 6篇 |
1993年 | 1篇 |
1992年 | 1篇 |
1990年 | 2篇 |
1989年 | 6篇 |
198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21.
当我们讨论法治时 ,常常会涉及四种主要法治观 ,即中国先秦法家倡行的“任法而治”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阐述的“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资本主义法治观 ;社会主义法治观。这四种法治观常被相提并论 ,并且在很多场合区分不严 ,甚至混为一谈。而实际上 ,这四种法治观之间 ,尤其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与中国先秦法家所倡导的法治之间 ,具有重大差异。如果不在理论上澄清和界定其中差异 ,就不能正确理解和使用“法治”这一概念。 一、中国古代法家法治观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 ,以商鞅、韩非为代表的法家首倡“法治”。他们主张将新兴地主阶级的… 相似文献
122.
本文以后农业税时代的乡镇机构改革为实例,具体地分析了当前乡镇机构改革中发生的与行政法治相悖的一系列的具体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因应性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123.
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加强财源建设为核心,坚持服务地区企业发展和扩大对外对内开放两手抓,形成以环保产业、钢材延伸产业和园区经济为支撑的产业体系,构筑区级经济持续增长平台,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地方实力不断增强。 相似文献
124.
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是当代社会的焦点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应当依靠法治,而行政法治是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关键。从行政法的角度保障农民工权益要注意:转变行政理念,确立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人本法治观;恪守行政法基本原则,不折不扣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行政立法的力度,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加强行政法律监督,畅通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125.
罪犯权利的救济制度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引言长期以来,我们对监狱的解读是“国家的专政机关”,“暴力机器”,对罪犯的认识是“被专政的对象”,罪犯几乎没有权利可言,因而侵犯罪犯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随着人类文明进程的加快,现代法治理念逐步确立,基本人权保障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罪犯也是人,也有“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保障罪犯权利已成为人民的自觉选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保障罪犯的权利,就是为了保障所有人的权利。罪犯“权利主体”、“特殊弱势群体”的观念得到普遍认同,并逐渐成为行刑活动的基本人权理念。在法治理论的框架里,救济是权利的应有之意。没有救济就没有权… 相似文献
126.
127.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之评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章志远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6,(1):76-78
作为在行政机关之间重新配置行政处罚权的制度设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在我国已历时十年之久,这项改革虽然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所助益,但困惑甚多。在行政法学的视野中,这是一场成本过高收益甚低的“吃力不讨好”的改革,是一个缺乏人文关怀、违背法治行政基本精神的冒险之举。从我国行政法民主化的发展趋势上看,这一改革尝试应当尽快停止。 相似文献
128.
建设和谐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法治的和谐程度。而法治的和谐运行客观上倡导“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它是和谐法治的精神意蕴,是现代法治理念的逻辑基点。和谐法治的建构必须体恤人性,给予人的权益的最大关注。现代和谐法治的建构在现实层面不能忽视权利意识、行政权力运行、司法、人与自然关系等方面的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129.
公共利益一直以来都是法学的重要范畴,同时也是宪政、公共管理等领域所关注的重点。当公共利益作为现代国家干预市场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基础与理由时,公共利益原则便构成了经济法的逻辑起点。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原则的内涵、特征、边界及其与他法中的价值区分等问题都值得探讨,尤其在构建有限有效的法治政府目标更为迫切的中国实践中。 相似文献
130.
今年4月,应吉林大学法学理论研究中心的邀请,我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做了一场“法律方法与法律智慧”的演讲,黄文艺教授做了简洁的点评。他认为,法律方法的研究虽然是基于司法立场、以规则作为出发点探寻事实法律意义的活动,但各种各样的法律方法仍然是以理论形态出现的。虽然坚持司法中心主义立场的学者认为:基于立法中心主义的研究所得出的关于法律普适化结论不能很好地解决具体案件。但是关于法律方法一般理论的研究实际上又陷入新的打着“司法立场”旗帜的普适性研究。而这种研究与立法中心主义倾向并无质的差别,也是要建构一种普遍主义的教条。我在其他大学演讲同类题目的时候有同学提出,法律方法能否制度化,能否变成必须应用的方法。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黄教授的判断。这确实是一个理论难题。我们知道,任何理论不管是站在什么立场上,都是一种抽象的表述,都是思维的表达。用语言所描绘的事实需要借助人们的想象才能变得丰满,才能被理解成事实。这是由语词本身的概括性所决定的。那么,理论的研究者该怎么办,我们能否在摆脱理论研究的普适性倾向时,使法学真正走向形而下。看来问题并不能很好解决。对法律方法与法律智慧的结合,黄教授的评价给我很大的启发。他认为二者的结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法律方法研究的过度理论化倾向。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我认为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法律智慧虽然因其宽泛而难以把握,但如果我们的研究者给它一个具体的场景,我们一般能分辨出什么是智慧、什么是平淡、甚至什么是愚蠢。当然这种分辨也许并不具有一般性,只是特定场景中的智慧,对研习者来说只能起到启发思维的作用,而不可能照搬适用,但它对累积法律人的经验有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如果法律方法的部分内容可以上升为法条的话,法律智慧则因是具体场景中的智慧而很难上升为制度。法律智慧一旦上升为制度,面临的就是具体应用的问题,即使是智慧也仅是历史之光。法律智慧实际上是要解决法律解释过程中的创造与服从的矛盾,按图索骥式的“依法办事”,无所谓智慧或者愚蠢,但创造与服从也都是有正义之目的的。为了实现人类美好的目的,为了最终实现法治,法律人必须在实践中融入更多的智慧,否则就难以克服成文法律的呆板与僵化。为进一步明确与倡导法学教育的目的,当然也是为了促进法律职业化进程,《政法论丛》编辑部特邀我组织了一组“法治理念下的法律智慧”笔谈稿,欢迎各位法律学人积极参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