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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242.
黑恶势力,就如阳光下的阴影,严重影响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消灭黑恶势力,已成为全社会面临的挑战。不久前,从公安县公安局传来捷报:该局在“打黑除恶”战斗中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成果,有力地保卫了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243.
奚广庆 《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11,(1)
在改革开放中发展起来的我国民营经济不是传统的私营经济,而是建设现代化、发展市场经济、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新的经济体;它具有很强的社会主义性质,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它与国有经济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包括发展民营经济在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学说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2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改革进入了操作程序设计的新阶段。本文结合国情与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循着先封存后消灭,两步走的基本思路,对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的操作程序,从适用范围与条件、工作机构、封存操作程序、封存的解除、犯罪记录消灭等五个方面入手,进行了尝试性构建,并对程序构建中需要正确处理的五个问题,作了思考。 相似文献
245.
黄斌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3):71-73
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在法律中的确立,有利于消除"标定理论"对未成年犯的影响。文章指出我国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对象范围要扩大,适用主体需建立联动机制,适用程序应明确制定操作规程。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应向前科消灭制度的全面建立稳步发展。 相似文献
246.
刘斯凡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1)
对有前科者就业的限制是指对其就业范围的限制,包括实体规定和实现限制的程序规定。实体规定应以工作的性质与有前科者被执行刑罚的性质为标准。程序规定则以颁发行为证明书或犯罪记录证明书的做法较为可取。我国刑法规定的前科报告制度难以体现程序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并不能实现对有前科者就业的有效限制。对有前科者就业的保护需以前科消灭制度的建立为前提,并辅之以具体的规定与政策。 相似文献
247.
申惠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128-131
更正登记请求权是真实权利人对登记名义人所享有的,请求其同意更正登记的权利。在债权形式主义立法模式下,真实权利人所享有的更正登记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体系中排除妨害请求权的一种类型。更正登记请求权不适用消灭时效,但相对方因时效取得相应不动产物权时,不得再行使。更正登记请求权受权利失效原则的制约,在相当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足以信赖,该权利不得再行使。更正登记请求权应当合法行使,不得规避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248.
民事权利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性权利。原权利的消灭或受损,是救济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在实践中,原权利消灭的原因有二:其一,原权利载体消灭;其二,原权利人主动或被动的改变原权利的状态。 相似文献
249.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法制博览》2013,(6):42+38
前科制度在预防和打击再次犯罪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社会防卫的价值,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法治进步,前科制度的永久保留性缺陷亟待弥补和完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司法部门,应在检察工作中构建并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并合理构建相应职权与责任,为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50.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直为社会所广泛关注。我国《刑法》关于前科报告制度的规定毫无例外地适用于未成年人,对于那些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如果因曾经的犯罪行为而背负一生难以摆脱的“罪犯”标签,其负面影响之深远不容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未成年人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的规定为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打开了一个缺口,引发我们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深入思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