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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物上请求权是指当物权的行使受到妨害或有妨害的可能时,物权人为排除或防止妨害,恢复物权的圆满支配状态,而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权请求权是物权所具有的最基本的效力之一,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物上请求权中的原物返还请求权会因为权利人长期不行使权利而丧失其权利先于债权而适用,故有适用诉讼时效的余地。 相似文献
332.
从美国轻罪治理体系入手,探讨了美国轻罪治理体系中的错案问题并分析其深层次原因。指出中国轻罪治理体系中存在认罪认罚从宽价值受限、检察院与法院行权失当、律师帮助效果有限和附随后果问题未被重视等问题。结合域外经验和本土实践,提出从轻罪羁押制度、从宽量刑制度、法院审判质效、律师帮助效果和前科消灭制度等方面完善中国轻罪治理具体路径,为我国轻罪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333.
付永伟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19(4):52-55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系国家出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量。“一日行窃、终身是贼”的前科终身制度不利于促进行为人的积极再改造。前科消灭制度作为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制度,对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具有积极意义,有必要加以借鉴和应用。建立前科消灭制度,不仅有利于激励有前科的行为人积极改造,同时也有利于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334.
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立法上前科消灭制度的缺失不益于使犯罪人回归社会,特别是对具有可塑性很大的未成年犯罪人来说,更是如此。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确立有利于实现未成年犯罪人出狱后的健康成长,体现国家对青少年的特殊保护,国外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上亦皆如此。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必须从实体、程序、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着手。 相似文献
335.
关于我国刑事政策改革的一点构想——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下的前科消灭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建设作支撑。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改革我国的刑事政策,引入前科消灭制度,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还具有现实可行性。构建中国特色的前科消灭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其设立到发挥效力,必需有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以及配套的制度保障,除了立法上的建构以外,还需依赖司法上的保障、行政上的支持、文化上的支撑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合力。 相似文献
336.
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实证研究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随着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提上正式的日程,这不仅为依法惩处未成年人犯罪、保护社会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更为未成年人罪犯复归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提供了最重要的保障。通过对403名法官、323名公众、24名律师和1400名未成年人罪犯的调查和实证研究,笔者试图厘清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在我国所面临的一系列相关问题,从而为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一些富有针对性的建议,为治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337.
马克思"消灭分工"论断的具体语境有两个方面:一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消灭分工"的思想;二是资本主义社会分工的现实状况。马克思理论从唯物史观的高度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它指引并号召人们为实现"自由人联合体"而不断地进行着"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而消灭这种"现存状况"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社会分工,因此,马克思"消灭分工"论断与马克思理论保持了高度的一致。 相似文献
338.
既有的关于诉讼时效法律效力立法模式中的诉权消灭、胜诉权消灭和不完全的实体权利消灭主义,存在理论上不可克服的内在逻辑矛盾.抗辩权产生主义的立法模式在法律逻辑上可行,但难以充分发挥诉讼时效的债权信用保障功能,与诉讼时效的理论基础不完全吻合,仍然可能对交易安全构成伤害.我国关于诉讼时效法律效力的民事立法,应当抛弃所有既存模式,以完全的实体权利消灭主义作为选择.在实行完全的实体权利消灭主义同时,可适度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借助于债法的不当得利和撤销权制度,弥补完全的实体权利消灭主义立法模式可能带来的不公平. 相似文献
339.
郭宣鉴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6,20(1):97-100
取得时效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必要建立取得时效制度。它具有确定财产归属、定分止争的功能;具有维护社会秩序和交易的安全的功能;具有解决土地纠纷等疑难案件的取证和判决的功能。 相似文献
340.
构建轻罪治理体系,是新时代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国家犯罪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因应我国刑事案件轻罪化、轻刑化的结构性变化,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践探索建立轻罪治理“快处”和“慢处”的双重处理机制,为检察权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探索新的路径。未来,通过扩大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加强“快处”机制的跨部门工作协同、探索企业合规撤回起诉机制、建立轻罪前科消灭制度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轻罪治理体系,提升轻罪治理实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