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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以吐鲁番厅为代表的新疆州县警政建设,作为清末新疆地方新政的重要内容,创建了巡警机构与巡警队伍,兴办了警察教育,开启了新疆州县社会治理体制近代化的历史之门,对新疆社会的近代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542.
543.
小馄饨     
《检察风云》2013,(24):96-96
清末民初,沪上竹枝词里专门有一段说馄饨的:"大梆馄饨卜卜敲,码头担子肩上挑,一文一只价不贵,肉馅新鲜滋味高。馄饨皮子最要薄,赢得绉纱馄饨名蹊跷。若使绉纱真好裹馄饨,缎子宁绸好做团子糕。"这段曲子简略地描绘出当年上海滩上馄饨担子的生意状态:手敲梆子,肩挑担子。深秋的夜晚,星斗满天,年轻的贩子穿了一件青布短衫,精神抖擞地串街走巷是一种风情。别小看了这副馄饨担噢,它真是一件工艺品!  相似文献   
544.
《小康》2009,(5):37-37
第1代 詹天佑 1872至1875年,清政府送120名12至15岁幼童赴美留学。这批幼童成为了近代中国留学之先声。在这批归国少年中.有不少以后成为清末民初的优秀人才.如民国初年第一任总理唐绍仪、清华学校首任校长唐国安、中国铁路第一人詹天佑等。  相似文献   
545.
中法战争后,苏元春从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方面着手,围绕着提高整体性国防力量这一主题,采取种种措施,对广西的边防进行了一系列建设,加强了广西的国防力量,保卫了国家的安全,促进了边疆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546.
郭韶华 《传承》2009,(18):150-151
清末广西新式教育,上承戊戌前的封建教育,下启民国近代教育,在广西近代教育史中起到重要作用。而清末广西土司地区的新式教育作为近代广西新式教育的一部分,研究和总结这一段历史,不仅有利于探究广西近代教育发展的历程,而且对当前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带来启示。  相似文献   
547.
徐强 《法制博览》2009,(18):69-69
清末民初的时候,报纸在中国无疑属于“新鲜事物”。因为薪鲜,所以淳朴,没有老于世故的面孔。没有虚伪圆滑的宣传技巧,也没有叠床架屋、连篇累牍的八股腔调和官样文章。人们对报纸的期望,大概也是很高的。其时,有人模仿杜牧《阿房宫赋》的格式,写了一篇《报馆赋》,其中一段是这样的:“一事出,各报举。白纸一上。面如灰土。呜呼!开报馆者,警世也,非报也。登报者,报也,非虚言也。嗟夫!使报章一秉乎公,则足以服人。人苟有一技之长,则递一条告白,数日而成名,谁得而埋没也?”这段话表明,人们在当时已经认识到,报纸追求事实真相,注重社会公益,具有强大的舆论监督作用,可以达到广泛的宣传效果。  相似文献   
548.
解放 《传承》2009,(17):38-39
中国近代史上有个著名的才子叫王闿运(1833-1916),字壬秋,别号王湘绮,湖南湘潭举人。王壬秋饱读诗书,淡泊功名,加之他处在清末民初那个动荡不安的时代,无法施展抱负,但又不甘屈于人下,生性落拓不羁,风流洒脱。王壬秋在仕途上基本是个布衣,虽是布衣,但他却敢睥睨王侯将相,在清末民初留下许多佳话。  相似文献   
549.
蔡晓荣 《清华法学》2013,7(1):100-118
对近代中国侵权行为法的生成谱系进行一个溯源性的梳理和总结,可以为今天侵权行为法学的知识积累和传承提供若干基础性助益.近代中国侵权行为法之生成,主要有以下三个维度:其一,从文本层面看,从《大清民律草案》到“中华民国民法”,其间之侵权行为条文历经嬗替,最终得以定格.这个法律文本的构建,是近代中国侵权行为法生成的最重要的基础;其二,从司法判解层面看,民初大理院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最高法院”及“司法院”通过司法实践所制定之侵权行为判解要旨,确立了近代中国另一形式的侵权行为规则网络;其三,从学说层面看,近代民法学者对侵权行为法的学理阐释及对构筑本土特色的侵权法制度的智力参与,也是近代中国侵权行为法生成的一种重要助力.  相似文献   
550.
赵晓耕  陆侃怡 《北方法学》2011,5(1):126-134
清末立法改革的背景下,《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作为第一部正式明确规定律师制度的草案而备受争议,虽然这部草案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实施,但却成为近代中国律师制度的起点。如何将封建法时代的讼师平稳转化为近代的律师是一个横跨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交叉领域,也会出现正式的官方制度和非正式的民间制度之间的博弈。该草案关于律师制度的种种规定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日本的经验,但却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以沈家本为代表的立法者和以张之洞为代表的执行者之间围绕此草案产生巨大争议,其背后的实质在于此草案的内容与当时的社会现实之间存在巨大鸿沟。向日本学习立法经验不但需要借鉴它的成果,更重要的是需要了解它的过程和融会理解它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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