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2686篇 |
免费 | 515篇 |
国内免费 | 110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829篇 |
工人农民 | 1525篇 |
世界政治 | 1832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476篇 |
法律 | 8347篇 |
中国共产党 | 7198篇 |
中国政治 | 11519篇 |
政治理论 | 3489篇 |
综合类 | 6096篇 |
出版年
2024年 | 87篇 |
2023年 | 404篇 |
2022年 | 491篇 |
2021年 | 505篇 |
2020年 | 501篇 |
2019年 | 430篇 |
2018年 | 186篇 |
2017年 | 352篇 |
2016年 | 578篇 |
2015年 | 1293篇 |
2014年 | 3467篇 |
2013年 | 3193篇 |
2012年 | 3293篇 |
2011年 | 3575篇 |
2010年 | 3433篇 |
2009年 | 3405篇 |
2008年 | 3776篇 |
2007年 | 2863篇 |
2006年 | 2577篇 |
2005年 | 2006篇 |
2004年 | 1708篇 |
2003年 | 1432篇 |
2002年 | 1242篇 |
2001年 | 1015篇 |
2000年 | 902篇 |
1999年 | 196篇 |
1998年 | 83篇 |
1997年 | 67篇 |
1996年 | 43篇 |
1995年 | 30篇 |
1994年 | 30篇 |
1993年 | 11篇 |
1992年 | 25篇 |
1991年 | 23篇 |
1990年 | 18篇 |
1989年 | 10篇 |
1988年 | 6篇 |
1987年 | 5篇 |
1986年 | 5篇 |
1985年 | 7篇 |
1984年 | 5篇 |
1983年 | 12篇 |
1982年 | 5篇 |
1981年 | 6篇 |
1980年 | 7篇 |
1979年 | 3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01.
“为什么这个三十来岁的年轻人,会有这么多钱,这么快地富有?”2005年年底,学者郎咸平收到一封EMAIL,举报上海社保基金被挪用。举报信指向上海新贵张荣坤。 相似文献
102.
认真执行人大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也是中共中央9号文件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更高要求。就我省而言.各级人大代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好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还不够高.履职的方式方法和效果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3.
通过比较研究与理论剖析,关于我国的侦、控、审关系,我们发现存在着五大误区应予校正:侦、审之间应该是二元化的配合制约关系而非互相配合制约关系或无关系,侦、控之间应该是配合关系而非制约关系,控、审之间应该是制约关系而非配合关系,整体结构应以审判为中心而非侦查为中心,应该是共时性的诉讼结构而非历时性的工序结构。 相似文献
104.
105.
106.
张军文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46-47
2001年10月12日,某中心小学11岁的刘某及同班同学在教师王某的带领下上体育课。老师将全班学生分三组,刘某所在的一组由老师指定的组长带领玩“老鹰捉小鸡”游戏,体育老师王某和班主任指导另一组进行跳高训练。原告在游戏过程中,不慎摔倒在操场水泥地上,当时未见异常。后有学生告知体育老师王某刘某晕倒,王某遂将刘某送医院救治。同年12月21日出院,出院记录 相似文献
107.
108.
从社会资本理论视角,对中国律师执业中的关系因素进行调查和分析,为探讨中国律师与中国司法的新视角。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本,人际关系在中国律师执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关系在律师办理案件时有便于证据收集和采用、有利沟通、获得信息、方便工作、判决倾斜等作用。 相似文献
109.
多权力格局的冲突与协调——以本轮房地产调控为中心所展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房居事关民生,中央政府已出台一系列政策,仍无法控制房价的飞涨.需求和供给能解释大部分高房价,但仍无法解释为什么中央政策的失效.高房价是一系列主体的行为所导致,政府之间、政府部门间的冲突放纵了房价的上涨.更深刻的原因在于我国政制的不足,权力行使应被制约,但也要使它有效协调运作. 相似文献
110.
二层次四要件犯罪构成论——兼议正当化行为的体系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解决正当化行为在犯罪论体系中地位不定,及其与犯罪构成关系不明为突破口;以反映定罪过程、权力与权利的平衡以及对抗制的诉讼程序特点为价值立场;兼顾中国已有的理论与实务情况,主张在我国犯罪构成论的应有结构为两层次四要件犯罪构成结构.此即:第一层次,三个要件,依次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第二层次为犯罪客体一个要件,其中,正当化行为等作为排除犯罪客体的事由在此纳入犯罪构成要件之中.无此事由,犯罪即告成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