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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6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辉率调研组赴公安县,对荆江分洪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荆江分洪区的转移路、安全楼、安置房、总排河、排灌泵站等,听取了荆州市和 相似文献
32.
《行政法学研究》2018,(2)
公共资源特许利益的性质随公共资源类型和用途等的不同而不同。例如,燃气特许经营权就是一种从事"公务活动"的资格,是为保障特许经营者能够履行行政法义务而赋予的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这种财产价值体现为特许经营者有权获得合理回报。该权利在受到第三人侵害时,必须首先由行政许可机关提供救济。特许经营者除了提供连续而普遍的服务、不损害公共利益外,还要承担缴纳履约保证金、损害补偿或恢复原状、不擅自转让股权和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缴纳特许费、公开经营成本和收入支出信息、忍受不确定的行政管制、接受严密的行政监督和公众监督等义务。另一方面,为保障特许经营者的特许利益,行政机关应依法明确裁量基准,在更新或延续阶段赋予特许经营者相对优先权,建立协议的第三方审查机制,建立促进特许经营者合理盈利、保护其合理期待和免遭第三人侵害的机制,建立因行政管制导致特别损害的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33.
34.
金枫梁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2,(2):99-105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2、3款的形成经历了“农村-城市”向“小城镇-设区的市”标准的变化,其立法意旨在于通过小城镇与设区的市的区分避免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兼得局面的出现.然而小城镇与设区的市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司法实务界对小城镇与设区的市的界定发展出了的三种学说:严格界定说、目的限制说与目的依据说;从立法目的而言,进行一般化处理后的目的依据说应当成为优先考虑的选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35.
公司财产权利结构"股权一所有权"说是古老物权思维的产物,其不仅不合法理和逻辑,而且也没有现行法上的依据。依现代物权思维,对企业的投资或出资是股东财产形态的转换而非所有权的移转;将股权定性为独立民事权利是一种武断解释,股权不仅是所有权,而且是地地道道的按份共有;由于"一物"的相对性导致公司财产权利的结构具有多重性,即体现为股东与公司的"所有权一经营权"基本结构、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所有权一经营权"内部结构、公司与第三人的"所有权一非物权"外部结构。如此界定,简单明晰且符合法理和中国的宪政体制。 相似文献
36.
在当前工业化深入发展和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适应当前阶段发展特点和需要的重大改革,不仅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也将起到重要作用。当前,该项改革措施仍存在各种风险,一是存在着各类主体借此剥夺农民土地的风险;二是存在着地方政府借此盲目推进城镇化的风险;三是存在着土地金融进一步积聚的风险。降低土地产权改革的风险只能进行综合配套改革,加强监管,发挥市场机制,科学推进城镇化。 相似文献
37.
【纠纷背景】2005年4月,湖北省沙洋县高阳镇垢冢村10组的李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了外地人祝某,同时流转土地3.3亩。双方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内容为:李某愿将本人经营的集体土地3.3亩长期流转给祝某耕种,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由祝某负责国家规定的土地税费,李某以后不再收回土地。协议签订后,李某将房屋及流转的土地交付祝某居住、耕种,并办理了土地流转登记,还帮助祝某办理了落户手续。2012年上半年,沙洋县征用该村土地,祝某 相似文献
38.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其是否能够流转起来关系着整个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稳定。我国自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以来,就有关于其流转的法律规定。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有的规定日益显现出缺陷,有必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39.
《乡音》2014,(2):1-1
土地流转不能打农民的"歪主意"《人民日报》:促进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严禁搞强迫命令。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其流转和配置应当由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在公平有偿的基础上实现土地的顺畅流转。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是否流转、如何流转,应当由农民自己做主,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强迫或限制。实践证明,依靠行政命令,甚至以恐吓、欺骗等手段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即使一时得逞,也会埋下纠纷隐患。只要农民的意愿得不到充分尊重,农民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集中起来的土地就难以正常经营,最终也是得不偿失的。 相似文献
40.
随着城乡一体化和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活动逐渐加强,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因不服征收决定引起的行政争议也日益凸显,其核心是土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对此,笔者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