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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管理一直是城市交通管理中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多年来海口对此花了很大气力,但始终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是政府下决心扭转交通秩序混乱的开始,到明年1月1日超标车禁止上路、无牌车扣车,才是真正进入“刺刀见红”阶段.首先,坚决支持政府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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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8日 播出节目;电动车速度之争(第409期)湖北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59号《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几点建议》的提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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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电动摩托车的行为应当受到危险驾驶罪的规制。电动摩托车可定性为刑法意义上的机动车,醉驾电动摩托车的行为人也不缺乏相应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将其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并不违背刑法谦抑性原则。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下的危险驾驶罪在司法与立法两个方面都亟待完善。就前者而言,司法机关应当把本罪的认定重心放在主客观方面的审查上而非车辆属性的判断,同时应摆脱抽象危险犯无需具体判断危险的误区,灵活运用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条款。交警部门应破除唯酒精论的执法方式,检察机关应对案件进行综合判断,落实好审查不起诉制度。就后者而言,可以通过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机动车概念,填补制度漏洞,同时可以通过设置行政前置与改造为具体危险犯的方式完善危险驾驶罪,贯彻实现刑法谦抑性,充分发挥刑法社会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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