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854篇 |
免费 | 15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3篇 |
工人农民 | 2篇 |
世界政治 | 20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8篇 |
法律 | 484篇 |
中国共产党 | 17篇 |
中国政治 | 77篇 |
政治理论 | 35篇 |
综合类 | 223篇 |
出版年
2024年 | 5篇 |
2023年 | 23篇 |
2022年 | 32篇 |
2021年 | 30篇 |
2020年 | 13篇 |
2019年 | 17篇 |
2018年 | 1篇 |
2017年 | 11篇 |
2016年 | 16篇 |
2015年 | 35篇 |
2014年 | 50篇 |
2013年 | 52篇 |
2012年 | 66篇 |
2011年 | 67篇 |
2010年 | 57篇 |
2009年 | 55篇 |
2008年 | 60篇 |
2007年 | 50篇 |
2006年 | 39篇 |
2005年 | 29篇 |
2004年 | 39篇 |
2003年 | 34篇 |
2002年 | 33篇 |
2001年 | 18篇 |
2000年 | 22篇 |
1999年 | 7篇 |
1997年 | 6篇 |
1996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86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1.
违约与侵权竞合主要有两类:加害给付型和违反保护义务型。在后者以及在前者的违反手段义务场合,违约责任为一般过错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相同;违反结果义务时,因产品责任等特殊侵权情形,违约与侵权多数为严格责任,二者的归责与证明责任亦同。从损害赔偿范围看,二者均通过客观概率论配合法价值判断来限定因果关系,都允许精神损害赔偿。在诉讼时效上,无论从体系解释还是文义解释,均得不出违约和侵权二者之间存在一般性差异。另外,二者均采纳相同的责任缓和规则。总体而言,违约与侵权在竞合时两种责任差异极小,其竞合实益较为有限。 相似文献
112.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5,(6)
〔2009〕15号司法解释在广义的洗钱犯罪基础上,将《刑法》第312条与第191条、第349条界定为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因而承认其法条竞合关系。规定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第349条与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第312条之间,以及规定洗钱罪的第191条与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第312条之间均存在法条竞合关系。但是,规定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第349条与规定洗钱罪的第191条之间只是一种并列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相似文献
113.
如何科学、合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十分重要的国际问题之一。各国及有关的国际组织在不断完善和加强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一种十分有效而灵活的法律工具在知识产权领域日受重视。然而,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却众说纷纭。本文试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各具体知识产权法之间存在的法条竞合关系入手进行分析,以期求教于法学界前辈及同仁。 相似文献
114.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现实生活中时常发生竞合,医疗损害即属其一.在责任竞合的三种理论学说中,请求权竞合说对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较为有利.医疗违约责任与医疗侵权责任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时效、责任范围、免责条款的效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我国法律应明确患者可选择适用,同时做出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115.
当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以假充真这一欺诈要素时是否一律构成诈骗罪,如何正确理解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这与诈骗罪等罪名是否存在竞合?本本认为除了应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客观行为考虑之外,还应当从犯罪对象等情况作为判断标准,再根据客观标准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16.
117.
物权是理论性深入,实践性突出的制度。然而,在中国目前民法典制定之前,许多问题存在模棱两可、莫衷一是的情况。一些学者在这样的基础上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是却缺乏足够的理论性和规律性。担保物权的竞合问题就是一个实在且多见的问题,笔者期望从理论和规律上给担保物权的竞合问题作一个简洁而明了的分析。 相似文献
118.
从现有刑事立法来看,只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全部法优于部分法及基本法优于补充法能成为法规竞合的适用原则。这三种法规竞合的适用原则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都有体现,本文分析了该章中的法规竞合问题 相似文献
119.
吕霞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4,27(2):71-72
责任竞合制度的意义在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实践中常见的民事责任竞合形式。两种责任竞合的发生都以当事人之间存在一种合同关系为前提条件,即侵权都是建立在合约基础之上,以违约形式出现的,受害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自由选择,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20.
胡劲松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04,14(1):37-39
甲受雇于乙,在乙个人开办的纺织配件加工厂(实为家庭作坊式私营企业)工作,双方协议,如甲在生产过程中受到伤害,乙最高赔偿额为2万元。2002年6月的一天上午,甲在工作中被旁边倒下的一根木柱击中头部,被立即送往当地医院抢救,但甲仍在当天晚上死亡。甲的家属后以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及医疗机构承担因甲死亡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等损失6万余元及精神损害赔偿金。乙则辩称,甲在生产过程中未注意自身安全,应承担一定责任。且医院在抢救甲的过程中,具有诊断失误,延误治疗的过错,对甲的死亡应负一定责任。而且,即使需由乙予以赔偿,也应按照甲…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