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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缔约上过失问题,自罗马法以来,历经德国普通法迄止十九世纪,向为立法上及学者讨论的重大问题,惟系统的论述,多付阙如。直至一八六一年德国法学硕儒耶林,在其所主编的《耶林法学年报》第四卷发表了《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不成立时之损害赔偿》一文,始对此问题,从事系统的,深刻的,周密的分析。"在我国近些年来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讨论中也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而逐渐激烈,现在缔约过失责任的争议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42.
预约合同作为本约合同订立的准备性活动之一,在实务中广泛存在。但我国现行立法没有规定预约合同制度,理论上的研究也不多,因预约合同而引起诸多问题。本文主要探讨了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并指出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是研究预约合同的核心问题,也是目前理论上争议最大、实践中最混乱的部分。 相似文献
43.
谈国企经营中合同风险的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市场竞争在给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增多的风险,尤其是合同风险增加,给不少国有企业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本文从合同风险的界定入手,先分析了目前企业经营面临的问题与风险,针对企业面临的问题,再提出防范合同风险的建议。 相似文献
44.
45.
行政合同制度中的"隐形"主体是建构在行政合同的行政性基础之上,同时又不违背合同的相对性原理的概念。其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当下行政合同制度中对公众、或公众利益忽视的现状。针对行政合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隐形"主体需要相关制度的构建,包括参与制度相关的公开与告知制度、听证与协商制度,以及救济制度中行政合同部分无效的确认与重定。 相似文献
46.
在美国缔结国际条约和国际协议的权力主要归属于国会。总统作为最高军事统帅,享有部分缔约权,这部分权力属于行政权中的“内含缔约权”( inherent authority)。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深入,美国国会开始将缔结部分经济与贸易协议的权力让渡给总统,这部分权力属于“授权缔约权”(delegated authority)。授权缔约权的范围有多大?总统是如何获得这些权力的?通过授权缔约权缔结的国际协议具有直接适用效力还是间接适用效力?美国宪法对此没有规定。要厘清这些关系,除了仔细研读宪法相关规定之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了解美国的立法实践以及总统缔约权的变迁历史。 相似文献
47.
48.
强制缔约制度作为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手段,已被各个国家法律予以承认,我国现行法中也有关于强制缔约的规定,但仅仅限于交通运输领域、保险领域和某些能源供应领域,但是在当今社会中,强制缔约制度的规范范围不应该只限于此,很多其他服务企业对人们的生活同样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为了满足广大民众的生活需要,维护广大民众的利益,法律也应当规定这些企业负有强制缔约的义务。 相似文献
49.
强制缔约制度发端于罗马法,它在私法体系中产生,并在公法中扩张蔓延;它挑战了"契约自由"的"至高无上"地位,矫正了"契约自由"之部分流弊。文章介绍了域外民法上的强制缔约制度,并认为我国民法中虽未有强制缔约之称谓,但事实上它已渗透于我国法律体系之中。本文对强制缔约的概念、产生、特征,拒绝缔约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法律效果进行了初步地探讨,并建议我国应尽快明确建立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50.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双方当事人缔约阶段,这个阶段以合同成立为界.缔约过失责任既可以发生在合同成立前,在合同成立后生效前也有其生存的空间.缔约过失责任是一方因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产生的,往往被视为是一种过错责任,然而无论是学者的著述还是现行的立法都显示了缔约过失责任已经突破了过错责任的范畴,活跃在某些无过错责任领域.缔约过失责任中是对信赖利益的赔偿,并不包括完全性利益,完全性利益应由侵权行为法所调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