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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胁迫方法是抢劫罪中最重要的手段行为之一,其在司法实践中情况比较复杂,有时难以准确认定,如胁迫需要达到何等程度,抢劫罪中的胁迫同敲诈勒索罪、绑架罪等罪中胁迫有何不同等等。本文试从这些问题入手,对抢劫罪中胁迫方法的认定作一初步、浅显的分析,以便我们更准确地去认定抢劫罪。 相似文献
52.
陶月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1(5):149-153
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刑法上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暴力”和“强暴”究竟哪一种更符合抢劫罪的客观构成特征呢?对此,我国台湾地区“刑法”规定为足以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的程度。理由是:其一,大陆刑法典和我国台湾地区“刑法”,都没有对抢劫罪的暴力行为的程度作任何限制。其二,实施没有造成伤害的殴打、强制人身而又没有造成伤害的行为被排除在外。台湾地区“刑法”规定的强盗罪中的“致人死亡”,只包括过失致人死亡,而不再具有故意杀人的内容。我国台湾地区“刑法”理论中的犯罪构成也要求必须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53.
湖北省某县税务局局长姜威是全县最年轻的局级干部。正当他踌躇满志准备在政治舞台上大展拳脚的时候,妻子红杏出墙。姜威愤然提出离婚,妻子却抛出他受贿的证据相威胁。 相似文献
54.
55.
论第三人胁迫的效力及立法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第三人胁迫中,无辜表意人与善意相对人的利益相互冲突、相互竞存,民法应如何取舍与衡平不无疑问。世界各国关于第三人胁迫效力的规定可以归纳为三种立法模式:静态安全绝对保护主义立法模式、静态安全相对保护主义立法模式及动态安全相对保护主义立法模式。根据民法外观信赖保护理论,静态安全相对保护主义立法模式与其他立法模式相比,更能实现动态安全与静态安全的平衡,因而值得肯定。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在此基础上构建科学的第三人胁迫制度。 相似文献
56.
郑梦凌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1):62-64
强劫罪与强奸罪的罪状中都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这一客观行为,但是却存在一些区别,特别是他们在暴力的含义、胁迫的外延、其他方法的内容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别。在两个不同罪中客观行为表述相同时,需要我们结合犯罪所侵害的客体、司法解释、立法解释等等方面探寻立法的原意,加以综合考虑其中的含义。 相似文献
57.
58.
妨害公务罪客观方面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彩霞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3):30-34
妨害公务罪的成立以公务的合法性与适时性为前提。公务是否合法应从实质与形式两方面 ,由法官以行为时为标准来进行判断 ;公务正在依法进行的期间则是从公务人员已经着手实施为了某项具体公务所进行的准备活动时起 ,直至整个公务活动实施完毕 ,公务后果稳固之时止。而本罪客观方面所指的暴力、胁迫 ,其含义、程度都有待于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59.
案例案例一:拐卖成婚。甘肃农村姑娘张英娜,初中毕业后在家不甘寂寞,2004年8月经“好心人”牵线,来到鲁西南,不料被人贩子卖到某县偏僻山村。同年11月28日她在“介绍人”的忽悠威逼下,成了大龄男青年王栓中的合法妻子。张英娜不习惯这个陌生的环境,惧怕突如其来的夫妻生活,整天思念家乡亲人。但她不想一走了之,想通过法律程序解除与王的婚姻关系后再离开王家,因此,她想方设法准备相关材料。经多方努力, 终于搞到了公安机关出具的其本人系被拐卖成婚的证明。2005年11月29日,她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严格审查后,做出了不予撤销的决定。案例二:包办换亲。某县沟寨村姑娘孟文静,身材修长,脸蛋漂亮,为她提亲的人 相似文献
60.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历来为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刑法》第263条虽然对抢劫罪作了较具体的规定,但由于立法对文字简明性、概括性的要求,使得法条不可能明确而全面地表述所有实际情形。特别是对于抢劫罪的暴力、胁迫达到何种程度才构成犯罪并无明文规定,历来多有讨论,而对于从事审查逮捕工作的笔者来讲,因为涉及罪与非罪的把握,所以是个首要问题。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暴力、胁迫”是抢劫罪的两种普通方法。其中,“暴力”主要是指对人身实施猛烈的打击或强制,如殴打、捆绑等等。这里的暴力是行为人为排除或压制被害人的反抗,以便当场夺取其财物而实施的。“胁迫”是指为了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以便当场占有其财物,而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采用胁迫方法抢劫的特点有二:一是以当场杀害、伤害、殴打等相恐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