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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黄婉珺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6,25(1):47-53
文章从网络群体事件的内涵进行探索,结合网络群体事件的案例,分析其虚拟性、多元性、迅速性、广域性、非理性、难空性的特征.而青少年同样是网络群体事件的一大围观、参与群体.网络群体事件对青少年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互联网因其高度的开放性、强大的互动性,弥补了传统媒体开放性、互动性弱的缺点,有利于拓宽青少年信息渠道,培养公民意识;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使得它不可避免地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传播谣言、寻衅滋事,影响青少年正确价值观的形成.网络群体事件是把“双刃剑”,作为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善于利用科学技术,有效发声,及时帮助青少年从错误思想、僵化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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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女性罪犯是自杀的高风险群体,未遂自杀率明显高于男性罪犯,对监狱的监管安全和社会形象会产生不良影响,加强对女性罪犯自杀的研究和防范具有重要意义。防范女性罪犯自杀,要根据其特殊的生理、心理机制和动机,科学预测、严密监控、心理矫治、社会支持等多措并举,切实提高防范成效。 相似文献
236.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5,(3):61-67
近些年,群体性事件在我国发生相对频繁,虽然起因都是民众为了争取自身权益进行的对抗,不带任何政治目的,但愈演愈烈的态势已成为政府高度关注的社会安全性议题。群体性事件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更重要的是使公民对政府产生了信任危机。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缘由,有地方政府施政方面的实质性问题,有政府处理事件行为方式失当的情况,也有国内外媒体报道不实不当的推波助澜。社会公众需要媒体来呈现群体性事件。同时,媒体应充分表达公众对于事件的认识,并运用自身的影响力,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好沟通,进一步推进二者在群体性事件中的协同与合作。 相似文献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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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群体性事件规模、数量逐年攀升,不难发现每次事件背后趋同于民意表达缺乏可疏通的渠道。另一方面,集会游行示威制度却能在人民群众合法合理宣泄情绪、要求快速公正处理争议以及吸引相关部门关注等方面迎合群众心理需求,为"愤愤不平的老百姓"提供了高效的表达窗口。然而我国集会游行制度却存在多组不足,相关部门应尽早补充健全该制度。使得社会的不满情绪具备制度性的释放渠道,保障群众内心利益能够顺畅表达,从而实现对群体性事件的事前预防。 相似文献
239.
在一个个公共事件及"大V"们的意见表达背后,关注度和粉丝数量似乎构成了一个个粗鄙意义上的"政治压力集团"。然而,这样的"压力集团"仍然局限在抽象的"民意"范畴,以批评公共权力为预设,以明星崇拜为润滑,并不捅破"大V"们和底层,甚至和他们的粉丝具有不同的阶层利益和政治诉求。 相似文献
240.
施兰花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12,24(6)
毒胶囊事件的发生,不仅引发了全民“药慌”,同时揭示了劣药犯罪的法律硬伤.我国立法对假药和劣药采用了二元标准进行划分规定,同时在定罪和量刑条件上进行区别对待,一方面存在诱发劣药犯罪、导致刑罚不公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违背了国际惯例,不利于开展交流合作活动.针对目前假药、劣药犯罪问题立法缺漏和司法困境,借鉴国外的相关规定,将假药和劣药概念统称为伪劣药,再根据“成分”和“药效”的不同程度来划分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规定不同的刑罚幅度,是立法的必然之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