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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孙琼欢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6,(3):10-12
湖北省咸安区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精简机构、降低管理成本的相关精神,开展了以乡镇撤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取得了显著绩效。但其间也存在着若干问题,如:加剧了乡镇工作人员精减与公共事务增长之间的矛盾、基层民主建设面临一系列挑战、乡镇规模扩大给老百姓办事带来不便等问题。 相似文献
622.
<正>作为中国经济最有活力的长三角地区,随着长三角概念的趋热,人们心怀超越行政区划的“一体化”梦想越来越强烈。白领对交通的梦想是:工作在上海,居住在江苏或浙江某个秀丽小城;企业主希望在这个区域中,能比中国任何一个地方都更方便找到产业的上下游配套;普通民众早就梦想凭本地市民卡游遍长三角……长三角扩容在即3月27日,建设部下属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杨保军一行,抵 相似文献
623.
区域经济发展视角下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区划体制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文章以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发展为目的,在分析广西现行行政区划体制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其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原则与措施,使广西的行政区划体制更好的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加快广西地区经济发展的步伐。 相似文献
624.
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是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能否顺利完成,决定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成败。作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结合部的行政体制改革,继推行公务员制度和机构改革之后,近年来学术界围绕省级行政区划的改革方向和实现路径进行了诸多探讨,其中最具有现实意义和实际导向功能的就是“省管县”体制改革。 相似文献
625.
当代中国行政结构扁平化的战略构想——以市管县体制为例 总被引:40,自引:0,他引:40
宪法规定的中国行政层级为中央 -省 -县 -乡 (镇 )四级 ,但实际运行层级为中央 -省 -市 -县 -乡 (镇 )五级。不仅与法律相悖 ,而且与效率相左。其在城乡一体化、权责配置、组织规模和行政成本等方面所暴露出的种种弊端 ,已成为行政改革的严重障碍。经济的市场化、信息的网络化、管理的现代化为行政结构的扁平化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现实条件。通过增加省级数量 ,改革市管县体制 ,市县分治 ,构建省直接管理县 (市 )的少层次大幅度的、扁平化的公共行政体制 ,应成为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战略选择 相似文献
626.
"市管县"作为我国地方行政体制的主要形式已实行近三十年,目前普遍存在着经济上市县争利、管治上削弱县级自主权、区域规划低层次雷同、政府运行成本愈来愈高等问题。运用综合评价方法可对广东省地级行政区划(市)的数量和选择进行优化。在简化行政层级、实现地方政府组织结构扁平化的行政区划改革中,广东省可设立10—15个左右的地级市,广州、深圳依次位居其中。 相似文献
627.
程雪阳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1,(4):132-141
开展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探索对于完善我国的司法制度意义重大.从合宪性分析和制度落实的角度来看,我国现行宪法所建立的"专门人民法院"制度可以为这一项改革提供有效的制度通道,因此,《人民法院组织法》应当通过"专门人民法院"制度来落实中央所确定的改革目标,而不是径直在该部法律中增加"跨行政区划法院"这一新的法院类型.当然,目前... 相似文献
628.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课题组 《犯罪研究》2023,(2):104-112
当前我国法院的设置和管理呈现出专门化趋势,从传统的“团块分布”到新型的“遍地开花”。完善审判监督语境下的我国专门法院(庭),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也包括互联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破产法庭等,以确保法律监督不留死角。当下我国对于专门法院(庭)检察监督存在后续乏力情况的同时,日益呈现无序化、脱耦化、空心化等现象。依托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未来可逐步健全对专门法院(庭)法律监督的机构设置;在明确案件管辖的基础上进一步畅通工作机制;持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顺应信息化、智能化潮流,科技强检智慧赋能,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能级。 相似文献
629.
陈海锋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7,(2):130-147
跨行政区划检察组织在全国建立应当坚持于法有据,注重顶层设计下的制度协调,厘清终极目标与凭借路径的关系。跨行政区划检察组织体系的法律定位可以从当前的地方检察院逐步过渡到专门检察院。管理上由中央直属是必然趋势,人员任免与经费保障上都应当如此,但应妥当安排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整个跨行政区划检察组织体系中的地位,以保障各级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既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又不至于加剧当前的司法行政化问题。布局上以公正优先、兼顾效率为原则,强调各级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设置上的因地制宜、适时而动,在坚持多层级构建的基础上,采用典型设置与特殊管辖相结合的方式更为合适。 相似文献
630.
完善行政区划调整标准体系,应运用法治思维、坚持宪法依据。以行政区划调整的概念、目的、原则等为基础,行政区划调整标准体系在内容上,既包括依事项而论的调整横向的幅度体系,也包括依级别而论的调整纵向的梯度体系,还包括依因素而论的调整衡量的向度体系。行政区划调整应坚持有效性、体系性、类型化、依宪性要求,以系统性法治思维在根本法意义上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体系,实现新时代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特定国家目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