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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来看,从行政诉讼法到行政复议法,从行政处罚法到行政许可法,再到行政强制法,其蕴含的法治精神是一脉相承的,就是平衡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从实体和程序两方向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一部部法律就像一座座里程碑,清晰地标画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不断前进的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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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1999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我国独立的行政复议制度正式诞生。这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重大步骤,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行政复议是我国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公民提供法律救济的基本渠道之一。《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完善了行政复议制度,使行政复议从行政诉讼的配套制度变成了一种独立的监督和救济制度,无疑对建立起一个独立和高效率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诉讼制度将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权利将受到行政复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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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已于2007年8月29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1999年8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78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同时废止。署长牟新生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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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参加了一次行政复议听证。未曾想,由此却感受到了系列尴尬。
基本案情
2013年12月,某市的8名村民共同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因不服省政府针对某事项的批复行为而申请行政复议。案件被受理后,申请人又以书面形式提出了听证申请,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对案件进行听证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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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制度是与行政诉讼制度并行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随着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与之配套的行政复议法修订工作也应列入议程。在修订过程中,应当以加大复议纠错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为目标定位,以坚持行政复议的行政性、便利性、前置性、主动性为基本要求,同时在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上体现司法审查对行政复议决定的司法谦抑。具体的修改内容可包括:拓宽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完善复议审查重点,一次性回应申请人实质诉求;赋予复议机关更大的暂缓执行原行政行为的决定权;扩大复议调解的范围;坚持复议机关作被告监督机制,确保修法相统一;坚持司法审查行政复议决定的“卷宗审查主义”;赋予复议机关更大的复议变更权,着眼于一次性解决行政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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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行政复议,通俗地说就是民告官。国家和政府权力的运行态势造成了现实法治的种种尴尬,行政复议在实现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监督的同时,避免出现官了民不了,案结事不了的局面,从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定位力求凸显它的救济功能。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的报告。审议时委员们对行政复议工作实施给予高度评价,委员们指出通过行政复议,大部分行政争议实现了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了人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