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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编辑同志:我和丈夫个性都很强。婚后,我们为了改变对方展开了无休止的战争,从争吵对骂到性惩罚分床而居,时间已达2年之久。他提出离婚,我不同意,想"拖"死他。丈夫说,协商不成他就起诉, 相似文献
322.
2008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审监程序司法解释,提出了"可视为新的证据"作为启动再审程序的条件。然而",可视为新的证据"作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条件及应用与再审"新证据"近似却存在着不同,容易混同,故本文拟通过对二者概念、特征及条件进行比较与分辨,结合民行检察工作实践,就该制度在实践应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探讨,从而达到更好的认识这一新的制度,完善我国民行检察工作的目的。 相似文献
323.
社会契约是一种关于国家与社会的存在原理。政府作为每一个自由、平等的人同意的产物,负有保障每一个人的生存与发展之无可推委的责任;否则,其合法性就自动丧失。社会契约视野下国家责任有其内在的生成逻辑。社会契约虽非历史的,但不减其合法性判准的实践现实性。 相似文献
324.
美国要求医师在实施医疗干预措施前必须向患者履行"实质性"信息披露义务。医师信息披露不完全阻却患者选择替代方案的,应承担因疏忽导致的侵权责任。我国应借鉴美国相关立法和判例,确立知情同意的两大原则和信息披露的判断标准,规定实质性风险的告知内容,规范知情同意的例外情形,确定表意能力的判断标准,并建立预先指示制度。 相似文献
325.
3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34):23-24
山西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上报<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二、大同市是山西省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能源城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做好大同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坚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注意完善城市的功能和布局,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相似文献
3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13):9-9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相似文献
328.
我国无证搜查制度法理之构建——《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二款质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二款"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的规定,含义比较模糊,可作"重叠式"和"并列式"两种理解。从目前实务运作和立法用语表达习惯来看,"重叠式"理解比"并列式"理解合理。但如果作"重叠式"理解,第二款在三个方面违背了有关搜查制度预设的基本法理。构建我国无证搜查制度的基本法理,对抑止搜查权力滥用和发挥搜查权力的应有效能势所必然。应明确无证搜查的种类,同时将必要性要件、可能性要件和适度性要件作为无证搜查合法实施的构成要件及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329.
职场智能监控以攫取劳动者个人信息为前提,以处理劳动者个人信息为结果,同时又以持续攫取劳动者个人信息作为继续精准高效运转的保障。然而用人单位运用智能监控的管理权益与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利益之间的冲突未决,导致诸多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困境。在宏观层面上,用人单位往往以智能化管理为名,行侵犯个人信息之实;而劳动者则因智能监控技术滥用与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导致其被操纵风险不断加大。在微观层面上,个人信息处理中的告知同意规则在从属性劳动关系背景下已逐步异化;同时立法层面缺乏针对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特别关注与救济。因此,亟待确定用人单位使用职场智能监控的基本原则与规则,以确立职场智能监控尺度并厘清其与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边界,并构建一系列配套措施以确保用人单位管理权益与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利益之平衡。 相似文献
330.
法律拟制性同意能力的征表为性同意年龄。我国《刑法》将完全无性同意能力的年龄上限设定为14周岁,这与当下未成年人的成长发育状况不匹配,也与未成年人的国际保护趋势相悖。与此同时,《刑法》将性同意能力二分为完全有和完全无两种状态,这种分法也有违客观规律,忽视了部分性同意能力的客观状态和具体类型,因为性同意能力在客观上呈现出完全有、部分有和完全无的三种状态。据此,应提高《刑法》中的性同意年龄,且将性同意能力进行两类三分,即对于性交活动,将不具备性同意能力的年龄设定为16周岁(不含)以下,将具有部分性同意能力的年龄设定为16~18周岁,将具有完全性同意能力的年龄设定为18(含)周岁以上。考虑到猥亵行为和聚众淫乱性质难以认定,则更应当认定17(不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此类活动中对任何人都不具备性同意能力,17~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此类活动只具有部分性同意能力,18(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才可能具有完全性同意能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