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2篇
  免费   1篇
世界政治   2篇
法律   31篇
中国共产党   1篇
中国政治   5篇
综合类   14篇
  2020年   1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1篇
  2013年   1篇
  2012年   2篇
  2011年   8篇
  2010年   4篇
  2009年   9篇
  2008年   26篇
排序方式: 共有5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许霆案判决之误的原因,该案的民/刑违法属性差异,采取证伪与证成并举的方法,论证该案作为"刑事犯罪案"的不成立和作为"民事侵权案"的成立。许霆案引致的"刑事犯罪与民事侵权的关系"、"刑事理论与刑事实践的关系"、"刑事实践与刑事政策的关系"等问题,为我们提供了如何会通法治的若干启示。  相似文献   
22.
不当得利受益人主观过错对返还不当得利的利益范围有影响,但不影响不当得利之债的成立。备受争议的许霆案和梁丽案被错误定性为犯罪,根源在于他们认为不当得利受益人主观有过错时不能成立不当得利,进而将受益人有过错的不当得利与侵权相混淆,并最终将受益人行为定性为犯罪。  相似文献   
23.
许霆案”的出现一时间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许霆盗取ATM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以及量刑是否科学、公正,成为本案的焦点。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许霆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规定,但根据罪刑均衡原则,法院对许霆的量刑不免失之过重。由此反映出我国罪刑均衡原则在立法与司法中存在着解释不均衡、体系不均衡等问题,因此,需要对罪刑均衡原则重新进行审视,以避免类似“许霆案”的再次发生。  相似文献   
24.
由“许霆案”看罪刑均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霆案"的出现一时间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许霆盗取ATM机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以及量刑是否科学、公正,成为本案的焦点。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许霆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规定,但根据罪刑均衡原则,法院对许霆的量刑不免失之过重,由此反映出我国罪刑均衡原则在立法与司法中存在着解释不均衡、体系不均衡等问题。  相似文献   
25.
张鸣 《廉政瞭望》2011,(3):52-52
许霆案刚刚过去不久,一个类似的案子又问世了。河南一农民购车营运,假冒军车,偷逃高速路的过路费。给判了个无期徒刑,罪名是诈骗。说是经过计算,这个农民的两辆车,在8个月内.一共通行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按河南平顶山法院的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诈骗罪,因此加重量刑。尽管事后,案子的进展一天三变,但笔者想追问的是事件的初始:第一次审判,为什么会判到无期?“奇迹”是怎样发生的?  相似文献   
26.
备受关注的许霆案中许霆是在银行柜员机发生故障的情况下通过正常交易行为取款,银行柜员机相当于电子营业员,许霆的行为不符合盗窃罪中通过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的构成要件,也不构成侵占罪或者信用卡诈骗罪。我国刑法中并无对利用柜员机故障超额取款行为的明文规定,许霆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法律应符合人性,从人性的角度考虑,也不应将此行为认定为犯罪。银行与储户的关系为债权债务关系,许霆超额取款行为应认定为不当得利,银行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同时银行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体现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27.
李娜 《法制与社会》2011,(22):267-267
许霆案发生后引起轩然大波。大家均对此案的定罪量刑进行了热烈讨论。一个小人物被放大的同时折射出的是某些社会病态,是体制机制约束之外的"意外"。然而这些"意外",在社会滚滚向前的车轮下必将成为"必然",正是这些"必然"促使我们反思我们的制度。  相似文献   
28.
广州许霆案的审理过程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有罪无罪的争议一直不断。确定有罪的对罪名的争议也一直不断,即使是案件已经审结,也争议不停。笔者认为对该案的处理如果能依罪刑法定来作无罪处理更为妥当,而且.也能在我国刑法的法制史上体现出更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29.
公众判意的法理解析——对许霆案的延伸思考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本文把社会公众对于司法个案处置的主流性、主导性意见表述为公众判意。公众判意不仅体现了公众对司法个案处置的评价与期待,更蕴含着公众复杂的社会愿望和社会诉求。表达判意已成为公众参与政治、参与社会管理,实施对司法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正确认识公众判意的特性及形成的社会条件,揭示公众判意的合理性与偏失,赋予公众判意以恰当的地位,是我国推进法治,尤其是深化司法改革的一项有益实践。  相似文献   
30.
刘元元案和许霆案都是针对银行自动取款机实施的犯罪,法院审判结果却有天壤之别,反映出我国地方法院对待同类案件的审判存在严重的司法失衡。解决司法失衡问题需要完善立法,提高非法律规制手段的地位,提高司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