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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执法机制评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70年代开始,香港证券监管体制从纯粹的自律监管向法定监管转变,并以2003年《证券及期货条例》为标志,完成了对证券监管相关法律制度的整合。作为证券监管的核心环节,香港证券行政执法制度也逐渐走向成熟。香港证监会执法流程包括立案、调查、处分、检控等相关制度,以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为其特色性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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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走过了20年,但我国证券市场仍是一个新兴市场,并处于转轨阶段,市场的发展主要由政府主导和推动,市场的监管也主要依靠行政权力。但实践中,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机制和法律监管制度却不到位,存在很多漏洞。本文针对我国现阶段证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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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配资对证券市场的暴涨与暴跌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为建设稳定健康的证券市场,必须让其阳光化运作,并强化监管.场外配资的监管可依靠证券业分业经营体制下的券商端口,让证券经纪商审核场外配资的相关信息,管控其运作,并参与收益的分配.证券业协会宜制定《场外配资业务操作指引》指导券商的场外配资业务.证监会宜根据证券市场的运行情况进行相机决策,使场外配资在证券市场的不同运行阶段得到合宜的管控.我国《证券法》应该对场外配资这一民间融资交易做出相应规定,使场外配资业务的运作与监管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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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制定的信息披露规则在指导思想上未能准确定位信息披露的丰富性和有效性之间的关系,追求过多的披露,既给上市公司带来了较重的负担,也在效果上有所不足.在此制度环境下,上市公司被动披露现象较严重,主动披露积极性不足,信息披露差异性不足.信息重大性的主客观标准应加以统一,对子公司关联公司应加强披露,但对市场异动应降低披露要求.证监会和银监会的合作应当加强.披露执法规章应严守法律授权范围,避免不当限制一般主体的信息发布权和公司内部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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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涛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34(3):150-160
P2P网贷与债权众筹等同论将其所谓的债权众筹与《JOBS法案》中的债权众筹相等同的做法,犯了混淆了其所谓的债权众筹与《JOBS法案》中债权众筹的概念的逻辑错误,误导了我国监管者介入P2P网贷的时机和策略,扭曲了P2P网贷风控制度供给与风险防范需求,引发了被监管者在《证券法》中的身份界定难题。《JOBS法案》中关于债权众筹的监管规则对我国P2P网贷来说不具有可移植性,证券监管体制也不适合我国P2P网贷的监管。为了避免等同论继续起不良作用,应抛弃该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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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的资本公积补亏禁令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资本公积不得补亏是2005年《公司法》对资本公积规则的重大变更,与此次《公司法》修改放松资本管制的基调颇不和。资本公积的构成主要依赖于公司财务会计规则的界定,但其功能及其实现方式则是公司法中的命题,资本维持原则的要求构成了资本公积补亏的法律约束条件。然而为实现证券监管之目的,新资本公积规则不仅逾越了公司法的功能边界,而且忽略了其自身的基本逻辑。1993年《公司法》缺乏对公司理财行为的关注,客观上为公司财务操纵提供了一种庇护。2005年《公司法》则走到另一个极端,剥夺公司财务运作上的自主权。证券监管思路的调整与会计准则的修改将完全消解新《公司法》资本公积补亏禁令的存在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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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证券监管体制,经历了半个世纪从草创摸索到相对成熟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套符合台湾地区经济及金融发展的高效、实用的监管模式。通过对比分析海峡两岸证券监管体制,可以折射出两岸证券监管的异同,对改进大陆证券监管模式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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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我国证券市场自律监管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孙光焰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15(2):44-48
WTO是建立在成员国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之上的国际组织,它要求各成员国政府减少对市场的行政干预,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此相适应,我国证券的监管模式应当是市场监管模式。市场监管模式的主体部分是自律监管,包括证券业行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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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明确证券的定义,投资者可以依法进行投资活动,证券监管者可以保证明确监管的范围,证券市场才能有序、持续、健康发展.在我国,对于证券的定义,法律的规定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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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办法》力图规范集合理财计划,但同时又造成了新问题。《试行办法》的作用也取决于证券监管机构执行该法的态度和力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