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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崔世春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3,4(4):82-91
保证责任与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直接相关。保证方式不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顺序和强度不同。保证期间届满,保证责任免除,保证债务诉讼时效问题也就不存在;保证期间终结,保证债务生效从而不再受保证期间约束,而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约束。主债务诉讼时效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前者届满,后者也届满;前者中断,后者未必中断;后者中断,前者必定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保证债务沦为自然之债,债权人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胜诉权。对担保法施行前所发生保证行为的保证责任认定,应当遵循上述法理、适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规定,而不能以有关通知为依据。 相似文献
602.
603.
吴烈俊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2)
除斥期间是民事法律的时间制度之一。在对权利存续或行使的时间限制上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有本质的区别。以《合同法》为例 ,除斥期间更显现其特殊的制度价值 ,旨在创造一种正义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604.
专利法及其实施的细则都未明确规定发明人署名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把发明人署名权纠纷列入专利申请权纠纷一类。随之自然而然地把专利申请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视为发明人署名权纠纷诉讼时效期间。即专利申请权纠纷、发明人署名权纠纷的诉讼时效均为二年,自专利局公开或公告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多年的司法实践表明,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规定是存在许多问题的。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05.
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担保财产是执行义务人重要的责任财产。虽然民事强制执行的大部分规定都适用于担保财产执行,但其仍有诸多程序规范问题亟需解决,对此,需依强制执行法基础理论和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担保财产执行的特殊性予以解决。首先,在担保财产执行启动阶段需要论证时效体系的完整性,即执行时效期限不能短于诉讼时效的3年期限;还需要论证执行管辖的原则,即为解决数字质效的实践困境,应以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为原则。其次,在担保财产查控阶段,需秉持比例原则,分别以必要性原则审查超标的额执行行为、以合适性原则审查限制消费措施的适当性。最后,在担保财产变价处置阶段,针对民法典有关居住权制度和抵押物转让的新规,要以均衡性原则衡量抵押权与居住权的对抗限度,并继续沿用“剩余主义+消灭主义”的拍卖模式. 相似文献
606.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疾病知识的普及,潜伏性人身损害的赔偿问题日益引起重视。既有立法基本不对损害进行界定,潜伏性人身损害更不会在立法文本中得到体现,但是既有损害概念的学理解释可以为潜伏性人身损害的赔偿提供认识基础。对潜伏性人身损害予以赔偿有其必要性,但是也会对传统侵权法带来挑战。虽然如此,既有司法实践还是积极回应受害人的赔偿诉求,从概念扩张和利益平衡等角度进行了大胆探索。为了有效解决潜伏性人身损害的赔偿问题,既需要从损害概念的更新方面做出努力,又需要从诉讼中的证明责任、证明能力等角度进行变革。 相似文献
607.
许冰梅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9(7):51-53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属于诉讼时效制度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但是我国大陆地区的现行法律规范尚未对此做出任何规定。本文以诉讼时效的客体为线索,试图对请求权体系进行描述与构建。 相似文献
608.
对于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能否作为主动债权抵销的问题,《民法典》第568条虽然没有明确作出规定,但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看,可以解释出《民法典》实际上否定了时效届满的债权可以作为主动债权抵销。一方面,罹于时效的主动债权可以抵销不符合诉讼时效的制度功能和相关规则,该观点以承认抵销具有溯及力为前提,而承认抵销具有溯及力会造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不确定性,损害当事人的合理信赖。另一方面,罹于时效的主动债权可以抵销也不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抵销通知必须到达才能生效的规则。因此,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不得作为主动债权抵销,但不妨碍其作为被动债权抵销。 相似文献
609.
《民法典》第196条第3项排斥抚养费、赡养费和扶养费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是基于三个理论误区:其一,对《墨西哥民法典》关于扶养费时效规定的不全面认知;其二,对《德国民法典》关于扶养费时效规定的不全面认知;其三,时效制度不适用于家庭法的错论。上述规定由于与现实的司法操作存在一定隔阂,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定问题。从域外立法现状来看,大陆法系绝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典都规定扶养费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这种安排具有督促权利人及时行权和避免义务人不受权利失效制度保护的积极意义。我国应全面认知墨西哥立法例,且应根据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在适当时机调整《民法典》第196条第3项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