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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实行法律监督,按照二审程序或者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纠正错误裁判的法律文书,它起到阻止一审判决生效和启动抗诉程序的作用。目前,刑事抗诉书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简单罗列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缺乏实质性的说理,难以达到抗诉所预期的效果。下面,结合办案实际,谈谈如何增强刑事抗诉书的说理性。 相似文献
22.
依宪法说理是指人民法院在个案裁判中,在裁判理由部分依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进行说理的司法活动。依宪裁判、直接依宪说理、间接依宪说理构成了法院依宪说理的三种实践样态。依宪说理是法院保证宪法实施的基本路径,亦是法院通过合宪性解释发现、选择和续造个案规范的论证过程。依宪说理应遵循穷尽法律适用原则,排除非解释性依宪说理模式。在适用范围上,依宪说理应限定在回应当事人的宪法主张、法律规范不够明确、法律规范冲突及法律规定存在漏洞等领域。民事诉讼案件中的依宪说理应在尊重意思自治的前提下衡平各方利益;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不得通过依宪说理续造对当事人不利的个案规范,在刑事案件中不得通过依宪说理对被告人定罪或给予不利量刑。 相似文献
23.
刘沛泉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3,(1):180-192
受现实主义法学和社会治理逻辑的影响,我国的刑事裁判文书说理并未实现规范化。法律现实主义者认为,由于认知能力和人类语言局限性的限制,法律规范不可能将现实中的所有可能性都加以考量,只能为追求规范所具有的普遍性而牺牲复杂现实世界的特殊性。具体到裁判文书说理方面,法官应当在遵从法律形式逻辑的基础上充分考量个案的特殊性,运用道德准则和法律原则作出符合实质正义的判决结果。然而,形式主义是法律制度的根基,严格依法判决能最大限度保护法律的稳定性。过分考虑个案的特殊性以追求实质正义,难免会伤害法律的稳定性根基。在我国法律制度和社会环境条件逐渐成熟的当下,应以严格遵循形式主义的“内部证成”为基础,设置强制性规范,推动法官在刑事裁判文书中遵循法律的形式逻辑进行法律适用的说理。 相似文献
24.
在命案证据审查中,痕迹分析方法可弥补印证法的不足,有助于构建证据审查与侦查取证之间的对话平台,提升司法活动的说理性。在证据审查中,应充分占有物证、伤痕、脚印、血迹及现场整体情况等痕迹信息,基于生活常识、科学常识展开推理分析,将分析结论与案件言词证据进行互验,排除干扰,并重视不同意见,修正错误,以此真正发挥痕迹分析方法作用,帮助形成内心确信。 相似文献
25.
26.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3):42-49
警察说理式执法是一种符合时下社会经济发展的执法方式。从内涵上讲,警察说理式执法主要涵盖讲法理明事理通情理三种方式。警察说理式执法的具体功能主要有四:解决社会纠纷的调处功能、提高执法水平的强警功能、宣传法律法规的普法功能以及减少警民冲突的和谐功能。践行警察说理式执法必须坚持公平正义的法治原则、以理服人的政策原则、严守秘密的纪律原则。践行警察说理式执法应当处理好普遍性问题与特殊性问题之间的关系,法律严肃性、公正性与执法灵活性、变通性之间的关系,警察执法责任与公民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警察执法权力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打击违法犯罪与教育公民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27.
28.
29.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7,(4):49-56
刑事裁判文书增强说理性不仅是回应司法改革的现实需要,也是法官运用法治思维判决案件的直接体现,更是树立司法公正之司法权威的必由之路。逻辑清晰的论证与条分缕析的阐述不仅可以增强裁判文书的可接受性,更有利于推动刑法学研究的理论转向。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法官裁判不敢说理与不愿说理的现实困境,要破解判决说理不充分的现实困境:理念上,罪刑法定、罪刑均衡基本原则的重申与引导必不可少;制度上,繁简分流与负责人办案制度保障不能流于形式;技术上,法律修辞的方法、说理方式多元化与量刑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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