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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地方财政资金瓶颈突显,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缺失引人关注.而从国际经验来看,财产税一般作为地方主体税种而存在,鉴于此,将财产税构建为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呼声颇高.但是,构建财产税为我国地方主体税种是否可行,尚待研究与探讨.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关于财产税与地方财政关系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总结,以期对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的构建有更深刻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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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地方财政呈现出以土地财政活动为主的特征,而分税制更加强化了这一特征,土地出让金及土地相关税费收入开始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特别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土地财政愈演愈烈,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探寻破解土地财政的有效途径,减轻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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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的个税征收,国家将有限的管理资源配置到了已经实现有效监管的工薪阶层身上,而高收入人群反到没有得到有效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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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业税立法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物业税是对我国现行税种的替代和有机整合。物业税立法模式的选择不仅承载着我国财产税制价值目标重新定位的诉求 ,而且还面临着诸多制度层面的挑战。在中国现阶段 ,物业税采个别财产税的混合分离制是平衡物业税价值目标和我国现行征管制度间冲突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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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改革正当性的五维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房产税改革是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重点和难点,其正当性建构必须得到重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有关土地公有制和双重征税的质疑能够化解,存量房产具有可税性。房产税改革的正当性可分解为五个维度:一是征税正当,应以完善财产税制为直接目的,组织收入的功能则需经由整体性的税费结构调整来渐进地实现。二是定税正当,应以税负适度为核心,合理确定计税依据、税率及税收优惠。三是管税正当,应完善房产评估等配套制度,建立以纳税申报为主体的新型征纳模式。四是用税正当,应强化地方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形成地方财政收支健康运转的良性循环。五是程序正当,应以制定房产税法的形式推进改革,通过改革路径的法治化和可参与化来增强其民意基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