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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藏族传统赔偿制度的形成与其社会背景、地理环境、价值取向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分析研究藏族传统赔偿制度的种类及特点,不但对了解藏族传统法律制度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还对新时期在藏区普法、调解纠纷等都起到参考和借鉴的作用。 相似文献
62.
现阶段我国快递市场呈现迅速发展的态势,已形成国有邮政企业、民营快递服务企业和外资快递服务企业三足鼎立之势,但快件损失赔偿制度却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完善.而快件损失赔偿制度的完善,对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63.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是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民事基本法律。我国的侵权法律制度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侵权责任法》,它以基本法的层面对侵权责任作出规定;第二层次是相关法律中关于侵权赔偿作出相应规定。如《公证法》规定了公证赔偿制度,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公证机构的赔偿责任,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利用公证弄虚作假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由于《公证法》关于公证赔偿的规定较为原则,并且是在《侵权责任法》制定之前出台的,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遇到许多问题,特别是对公证侵权责任的构成和承担责任的方式有不同理解,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现在,《侵权责任法》从基本法的角度对侵权责任的归责原任和责任承担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因此,认真学习和正确解读《侵权责任法》,对于完善公证赔偿制度有着十分重要和现实的意义。一、我国公证赔偿制度的沿革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公证法》从法律层面上规定了公证赔偿的制度。这是我国立法机关考察了国外及地区公证赔偿的不同模式,并根据我国公证改革的需要和公证行业的实际状况作出的规定。国外及地区公证赔偿的模式各不相同:一是直接可以向法院提出赔偿诉讼的法国模式和墨西哥模式;二是直接向违法公证人要求赔偿的德国模式;三是我国台湾地区的双轨制,即对法院公证人可以直接请求"国家"赔偿,对民间公证人则先通过保险理赔进行索赔,求偿不能则可请求"国家"赔偿②。公证赔偿是公证法律制度重要的救济途径之一,我国的公证赔偿制度从无到有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公证制度恢复,当时的《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都没有关于赔偿的规定,这两个规范性文件只有关于撤销错误公证书的规定,而《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只规定了撤销公证退还公证费的三种情形。第二阶段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纷纷制定本辖区的公证条例,其中绝大部分地方公证条例都有关于公证赔偿的规定,如《上海市公证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公证机构因过错出具错误公证书,或者办证行为不当,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公证员追索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由于当时公证员还是属于公务员,公证处还是行政机关,所以公证赔偿也是比照国家赔偿进行。第三阶段是二十一世纪初,根据司法部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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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娜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1,(5):74-76
今年颁布的新婚姻法 ,在原婚姻法的基础上作出了修改。修改后的婚姻法对无效婚姻制度的建立、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以及过错赔偿制度的确立等问题作了一些原则性的修改。在这次新婚姻法的修改过程中立法机关采取征求全民意见的方式进行讨论和修改 ,这在我国法律发展史上可谓空前之举。 相似文献
65.
儿子为了变卖父母房产,伙同“假父母”从公证处骗取委托出售房产的公证书后将房屋卖出,致使亲生父母流落街头。两位老人将该公证处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公证处赔偿老人100余万元的损失。本案的判决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也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我国公证赔偿制度的探讨。 相似文献
66.
2012年10月18日至19日,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国家赔偿理论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完善刑事赔偿制度"主题论坛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这次论坛共收到论文165篇,评选出一等奖4篇、二等奖9篇、三等奖12篇、优秀奖17篇、特别奖6篇。本刊摘录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获奖论文观点予以刊登,并邀请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杨临萍主任进行点评,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67.
目前我国法律中对不正当竞争损害赔偿额的认定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相关司法解释中确定在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损失额的情况下,可以参照知识产权的法定赔偿额进行认定。从诉讼法角度,在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引入法定赔偿额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它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也有着很强的操作性,符合效率原则。 相似文献
68.
在民事诉讼中,公民或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已有明确的规定,但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附带民事诉讼中,规定由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可以得到赔偿,而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失却不予赔偿。但是,由于司法实践的需要和为协调不同部门法冲突的需要,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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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评析的案例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保险理赔纠纷。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承保责任的一类保险,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是其中的一种。我国律师责任险最早由平安保险公司率先在京沪两地推出。此后,司法部在2002—2006律师业五年发展纲要中,亦将律师责任保险作为建立健全律师责任赔偿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70.
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作为专家责仟保险的一种,是律师责任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国律师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方面。法律服务业发达的国家,其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经历了约一个世纪的发展,日趋成熟和完善.成为其律师业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2002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