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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陈茂华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77-81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是两岸合作打击跨境犯罪的法律框架。两岸合作打击跨境犯罪的成效不仅受两岸刑事程序法影响,而且受两岸刑事实体法影响。两岸刑事实体法律差异下的罪名差异、同质异罪、同罪异罚等问题已带来司法互助中的管辖争议、合作懈怠、法公平性的损害等负面作用,并有形成两岸"犯罪洼地"之趋势。应经由"合作范围"去罪名化、商定两岸互涉犯罪之管辖条款以及自由裁量下的刑罚趋近等对策和路径,减少两岸刑事实体法差异的负面影响,以提升合作打击跨境犯罪之成效。 相似文献
182.
跨境经济合作区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的次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这种经济合作模式,较之于传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态,具有一些自身的特点:跨境经济合作区只覆相邻国家特定的毗连区域而非整个国家疆域;合作的主体是毗邻区域的地方政府而非中央政府;合作的内容以贸易和投资为核心,并可以根据需要扩展到交通、通讯、旅游、环境等领域。跨境经济合作区应建立在由上位、中位和下位三级法律基础上并有完善的机制作为保障。拟定的中越河口——老街、中老磨憨——莫丁、中缅瑞丽——木姐三个跨境经济合作区,仍处在建设的初期,其法律框架的形成和管理机制的建立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183.
互联网的发展与运用在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催生了一些不同于传统类型犯罪的新型犯罪,跨境网络犯罪就是其中一种危害巨大的类型。由于互联网空间中并不具备传统的国境概念,跨境网络犯罪能够在全球范围内造成极大的损害,而世界各国之间又不属于同一司法体系,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功能和作用就逐渐凸显,成为了打击跨境网络犯罪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然而目前打击跨境网络犯罪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仍然存在着一些冲突和争议,应该确立与协调跨境网络犯罪刑事司法管辖权原则,完善刑事司法协助所获电子证据适用机制,深化涉案资金追缴国际交流合作,从而加强和完善打击跨境网络犯罪方面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相似文献
184.
进入数字时代,数据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之一,其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性对其价值的实现有着显著影响。当前,世界范围内尚未形成统一的数据跨境传输规则,欧洲作为数据立法领军地区,以GDPR为基础构建起个人数据跨境传输规则,标准合同条款是传输规则中极为重要的一条路径。从SCCs到IDTA,此次个人数据跨境传输规则的调整将会给中国企业对欧洲数据跨境传输规范的理解、企业数据合规成本控制和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提出挑战。破题之道在于三管齐下:企业需要适应该规则的调整,梳理企业内外业务关系,规范数据跨境传输行为;行业内需要构建企业间互助机制;国家需要加强对欧洲数据传输规则的理解,完善数据跨境传输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185.
跨境补贴具有资本流动的跨国性,包含跨境贸易补贴与跨境投资补贴两个方面。在跨境贸易补贴方面,欧盟反补贴实践引发相关法律问题,一是欧盟委员会引用《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11条将中国政府的财政资助行为归于埃及政府所为的适当性,二是《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的可适用性。与此同时,在跨境投资补贴方面,欧盟立法动向引发的法律问题在于,《外国补贴条例》的适用是否会导致欧盟违反其缔结投资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义务。对于欧盟反跨境贸易补贴措施,在中国企业寻求自身救济的同时,中国政府可推动制定规制跨境贸易补贴与反补贴措施的多边和/或区域规则。对于欧盟反跨境投资补贴措施,中国应与欧盟充分交换意见,同时加强补贴合规自查,并基于竞争中立原则完善补贴的国内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86.
自签署RCEP以来,中国又陆续提出申请加入CPTPP和DEPA。这些RTAs均设置了“合法公共政策目标例外”条款,允许为实现合法公共政策目标而实施跨境数据流动规制。实践中,CPTPP和DEPA“合法公共政策目标例外”与中国的跨境数据流动实践并不完全一致,尤其在证明相关限制措施不超出实现目标所需限度方面尚有难度。为此,我国可考虑推动合法公共政策目标限缩适用发展,增强本国在跨境数据流动领域的标准和实践引领作用,并利用容错机制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跨境数据流动规制层面先行先试。 相似文献
187.
基于我国“一带一路”倡议规划的区域,以2012—2020年省级面板数据为样本,利用面板门槛模型考察金融集聚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影响可发现,金融集聚通过知识积累效应和技术创新效应显著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但是表现出门槛效应和边际效率递减的特征。其中,“一带一路”沿线省份金融集聚的促进作用显著且存在门槛效应;非“一带一路”沿线省份金融集聚的促进作用不存在门槛效应。进一步分析发现,“一路”沿线省份金融集聚的促进作用高于“一带”沿线省份,位于东部的非“一带一路”沿线省份金融集聚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影响不显著。由此建议实施差异化金融资源配置政策,抓住“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机遇,协同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相似文献
188.
在跨境代孕中,外国法院判决因与接受国的公共秩序相违背,接受国往往拒绝承认外国法院判决认定的亲子关系,损害了各方利益,尤其是儿童权益。现有公共秩序保留的理论学说有客观结果说、客观联系说、主观说,在解决跨境代孕中公共秩序保留问题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也难以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进行权衡。鉴于此,可从国内与国际两方面探究限制接受国对公共秩序保留适用的路径。在国内,将客观结果说与跨国公共秩序理论相结合,降低公共秩序保留的启动机率;在国际,以《海牙跨国收养公约》为蓝本,为跨境代孕公约的制定提供借鉴与参考。 相似文献
189.
数据跨境流动需要在法理层面反思。从理论与实践出发,可以提炼数据无国界、数据主权、数据自由贸易、数据人权保护四种基础法理。这些法理存在部分合理性,但也存在重大困境。作为替代,应将数据安全主权作为数据跨境流动的法理基础。数据安全主权秉持安全不可分割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原则,既平等回应各国对数据安全的合理关切,又反对单边主义与霸权主义,可以成为国际数据跨境流动的重叠共识。我国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数据出境制度整体上与数据安全主权的法理高度吻合。但在风险认知上,需要采取合理、开放、动态的安全观。在具体法律工具上,需要针对个人信息、重要数据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采纳不同的风险评估方式。 相似文献
190.
类比《证券法》等部门法的域外适用立法实践,我国现行有效的财政法律在域外适用制度方面还呈现出相对保守的态势。主要表现为域外效力之管辖权确立规则缺失,法律责任规则之域外效力内容不明确,域外适用之实施效果不确定,域外适用效果之保障规则缺位。反思欧美等国家的域外适用立法实践,其过度域外适用也带来了国家主权利益冲突、管辖权冲突、遭遇他国阻却性立法之限制等挑战。故在财政法律的域外适用原则上,不宜突破国际礼让原则、实际联系原则、相称性原则之限制,以寻求域外管辖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克服不当域外适用的负面效应。具体域外适用规则之确立方式,可按各类财政法律法规的功能区分,选择性设定域外适用效力规则与域外适用效果规则。对外妥当运用互惠原则、多边主义国际管辖权规则以协调国际管辖权冲突。以期在财政领域中提升跨境监管的力度与效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