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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一则案例引发的问题原告为S市大众贸易公司,被告为S市红星农场。原告、被告于9月5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合同规定:被告向原告供应甲级皮棉1000担,每担220元,共计22万元;交货时间为该年11月中旬;交货方式为原告自提;原告应向被告交付4万元定金。同年9月25日,被告法定代理人向原告的经办人打来电话,声称由于雨水过多,棉花长势不好,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货。原告立即派人赴被 相似文献
72.
73.
旅游需要旅游者花费一定的时间,传统民法理论往往忽视了作为稀缺资源的时间利益的法律保护,而旅游的本质决定了旅游时间具有特殊的精神价值,保护旅游者的时间,不仅仅是人类社会中伦理道德的一般要求,更是意思自治基本原则的要求,旅游时间确有法律保护的必要性,救济途径的选择应以赔偿损失较为适宜。 相似文献
74.
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在出租人依约抵扣相应保证金后,拒不补交保证金,出租人依约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合同解除后承租人恶意延期返还房屋。法院判决:承租人支付延期返还房屋期间的占用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75.
76.
2002年6月,天津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与浙江某纺织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公司)、天津某服装厂(以下简称服装厂)分别签订一份《购货协议》和一份《承揽合同》,从纺织公司购人一批面料,由服装厂加工成防寒服。贸易公司准备将这批防寒服出口到国外。在《购货协议》中对面料的质量要求表现为两方面: 相似文献
77.
叶敏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4,(3):10-12
惩罚性赔偿是保护被侵权人和合同中相对弱势群体利益、并兼具预防作用的制度。在合同法领域中运用惩罚性赔偿,面临与传统补偿性违约责任理念的冲突。但作为一种补充性违约责任形式,惩罚性赔偿有其不可代替的存在价值与独特优势。通过一系列配套制度如明确适用条件和范围、可预见规则、最高限额、税收等限制,可以最大地发挥惩罚性赔偿的积极作用,避免其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78.
讨我国国内民商事领域存在的违约合算现象,是我几年前就有的想法,迟迟没有动笔是因为担心以偏概全。几年过去了,社会上的违约行为依然十分严重,违约合算现象也没有改观。虽有对此不满之声荡传于商界上下、法门内外,却不见有研檄之文。笔者认为,要把中国发展为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打造诚信社会,必须要解决违约合算的问题,而敏锐、深刻、知情的法律人应当承担起透析违约合算现象并为其出招的责任。违约应当受到制裁,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已为国人常识。但是,在市场经济的舞台上,违约现象仍然司空见惯,诚信守约的商德已经被侵蚀得黯然失色。可以说… 相似文献
79.
李霞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0(4):25-25
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涉及公民人格利益保护的重要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精神利益,抚慰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就显得尤为重要。纵观我国现行立法,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各单行法,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都极具模糊性,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混乱不堪。因而,如何正确认识并完善这一制度,对于理论及实践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0.
食品召回法律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云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6):11-15
三鹿事件中的大范围召回和《食品安全法》中对召回的确认,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召回的关注。食品召回责任来源于法定义务,具有经济法属性;食品召回义务与食品违约中的后契约义务存在诸多差别,同时食品召回责任不同于瑕疵担保责任和食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一项独立的经济法责任,不应将其纳入产品责任法的调整范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