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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2013年12月12日,烟台“小军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范文峰携款潜逃美国旧金山。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750人先后报警,投资数十万的市民达上百人,投资千万以上的达到19户。  相似文献   
152.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间谍法》,这是中国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间谍法》。该法对间谍行为进行明确定义,指出刺探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等5类行为为间谍行为,这是中国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  相似文献   
153.
非法证据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获取的证据.侦查讯问环节最易产生非法证据.受自身的制度缺陷及非法讯问的内在动因等因素影响,现行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非法讯问的防范效果有限.发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有效能的可行进路在于扩大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明晰非法证据排除标准,强化非法证据排除力度.  相似文献   
154.
张伟 《证据科学》2015,(5):553-561
本文围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语境下非法证据的内涵展开论述,提出非法证据应当是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且侵犯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证据,特别指出通过侦查谋略获取的证据一般不属于非法证据。非法证据的适用范围应当涵盖所有取证人非法获取的证据和所有证据种类,应当包括有罪和无罪证据,非法获取的符合客观事实的证据也应当包括在内。最后,文章还就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提出了建议,要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的概念和内涵并适当扩大其适用范围,并健全适用的例外制度,同时要规范排除规则和排除程序。  相似文献   
155.
随着P2P网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犯罪作为金融犯罪的新形态,呈现出高发态势。P2P网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融资极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了有效防止该类犯罪的出现,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在互联网金融创新融资模式下,需要对其予以准确界定,并把握好对此类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  相似文献   
156.
李远 《法制博览》2022,(5):63-65
2019年通过的《文物进口条例》是欧盟在1992年颁布《文物出口条例》之后,完善欧盟文物进出口法律规制的重要立法.作为欧盟首部规制文物进口行为的法规,其旨在限制或禁止从第三国非法出口的文物进入欧盟.该条例明确了文物的定义、建立了文物进口许可程序以及进口商声明程序,对于减少文物非法贸易、加强欧盟成员国在打击非法文物交易上...  相似文献   
157.
我国现行电子数据审查规则围绕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关联性四个层面展开。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过于强调真实性审查,而忽视其他层面的审查,甚至认为后者的价值顺位可以让渡于前者,补正采用。在取证活动中,此种做法不仅易使公民权利遭受侵害,而且可能引发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困境等一系列问题。故应当从权利保障的视角重构取证原则和程序,依据价值层次重构审查规定,梳理非法电子数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情况,使合法性审查发挥实际效用。  相似文献   
158.
数据蕴含的巨大价值引发了非法获取数据犯罪的刑法适用问题。本质上,该问题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不法争议的外在表现与必然结果,解决的根源在于梳理获取数据的行为对象与样态,进一步解释数据安全法益的内涵。理论界对数据技术属性提供刑法保护以及法益独立化保护的主张,体现了刑法技术化倾向,与法益证成标准及法益理论初衷相悖。妥当的解释路径应当是将数据犯罪的刑法性法益定义为个人法益、公共法益或者国家法益的传统法益,行政法层面数据安全管理秩序法益只能作为先法性法益影响数据犯罪的量刑,以调和刑法保障性与谦抑性之间的紧张关系。基于此,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适用方案应当是坚持本罪“法益保护传统化”的限缩适用以及“具体危险犯”的妥当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159.
我国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极不清晰,瑕疵证据的补正规则与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杂糅,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与实物证据鉴真规则混同,非法实物证据规则之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不分。应回归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定位,以保护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为导向,将所有非法实物证据纳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厘清相关概念,通过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引导的方式对“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补正或者合理解释”进行阐述,明确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的实体要件,激活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60.
罗炎杜 《法制博览》2023,(12):130-132
共享经济的快速普及带动了网约车行业的繁荣与发展,但是在运营安全管理及运营合规性等方面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探究网约车司机、平台与乘客三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仅有助于厘清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有助于网约车服务的规范化、持续化发展。在明晰各主体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文章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角度阐述了我国网约车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立法、规范执法、充分利用司法优势等措施构建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同时也符合法治原则的网约车服务法律规制新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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