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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的建设任务,是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提供一种充满活力的社会动力机制、有效的利益均衡机制、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运转机制、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和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92.
刘华安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4,5(6):9-12
论文以社会利益结构基本分析为工具,从我国改革进程中的利益博弈、利益整合的视角,对邓小平"两个大局"的思想涵义、所面临的挑战以及实现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政治社会学的解读. 相似文献
193.
房绪兴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2):125-128
历史上有两个相对的刑罚适用原则罪刑均衡和刑罚个别化.罪刑均衡原则要求刑罚应当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体现了刑罚的公正价值;刑罚个别化原则要求刑罚应当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体现了刑罚的效益价值.为了遏制高涨的犯罪现象,刑罚的适用原则由罪刑均衡发展到刑罚个别化,刑罚的价值追求由公正转化到效益.伴随这一历史变化的是一系列的变化过程. 相似文献
194.
环境侵权及其救济的法益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唐忠辉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6(5):69-73
环境侵权概念应恪守传统理论 ,其所侵犯的利益仅限于私法上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至于环境利益 ,可以成为环境侵害概念中所侵犯的利益对象 ,而不是环境侵权所侵犯的利益。只有这样 ,才能准确把握环境法与侵权法的各自功能和作用领域 ,从而有效维护环境侵权领域的各种利益 相似文献
195.
关于徇私枉法罪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林启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7(1):66-69
设立徇私枉法罪的目的是规制刑事司法人员的职权行为,但对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徇私"与"有罪"的解释以及枉法行为的界定等问题,不仅理论界存在较大争议,而且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不一,直接影响了本罪的司法适用。探讨上述问题,对查办徇私枉法行为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6.
李佳勋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4):184-187
所谓法益,其基本含义即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各个部门法的设立与存续都是为了保护其专属的法益,经济法也不例外,但由于经济法出现的时间较晚,而且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而演进,因此,要探究经济法的法益必须先说明经济法的法理渊源,然后进一步说明经济法的价值所在,并从中理解经济法的法益。 相似文献
197.
周德海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10,23(1):25-29
剥削是主体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对客体利益的无偿占有,它起源于原始公社公有制,其天敌是自由和平等。只有根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真正实现市场经济和公民自治的民主政治,不断提高社会的自由和平等程度,才能彻底消灭剥削。 相似文献
198.
由民法学者的质疑而引起的对行政合同的再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合同的起源并不是因为合同主体之间的平等,而是源于不同主体之间利益互补的需要,这才是合同精要之所在。行政合同并没有混淆市场交易行为与国家对市场交易的管理行为,而恰恰是将这两种行为融合在一起。尽管行政合同存在着种种问题,但随着理论与实践日臻完善,这一管理方式终将成为现代政府进行公共事务管理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99.
分析探讨因对海上承运人承运货物责任保险利益的不同理解所引发的承保、适用保险条款、隐名保险等问题,澄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44条“保险利益”规定引起的歧义,提出对第44条规定的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200.
反腐新思维:以利益背反打破攻守同盟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现有法律同时惩罚行贿者和受贿者,为“同时惩罚方案”,往往导致双方的利益攻守同盟,不利于高效反腐。“利益背反方案”提出了反腐新思维,能够打破腐败中的攻守同盟。此方案将行贿受贿分为受贿阶段与完成阶段。在受贿阶段,只要受贿者主动坦白,则他不但无过,反而有功,而对行贿者则予以惩罚;在完成阶段则相反。若此,在任一阶段都有且只有一方获利并且有且只有一方受损,于是形成双方利益与风险的多重背反;同时,任何一方自身的利益与风险也是背反的,即利益越大风险反而越小,利益越小风险反而越大。于是,双方成为利益敌人,从而打破攻守同盟。此外,利益背反还具有中立性、操作性很强、反腐败成本很低、适用范围很广等优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