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790篇 |
免费 | 64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7篇 |
工人农民 | 25篇 |
世界政治 | 4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9篇 |
法律 | 711篇 |
中国共产党 | 43篇 |
中国政治 | 232篇 |
政治理论 | 53篇 |
综合类 | 770篇 |
出版年
2023年 | 1篇 |
2022年 | 16篇 |
2021年 | 22篇 |
2020年 | 31篇 |
2019年 | 6篇 |
2018年 | 10篇 |
2017年 | 10篇 |
2016年 | 9篇 |
2015年 | 15篇 |
2014年 | 76篇 |
2013年 | 76篇 |
2012年 | 121篇 |
2011年 | 120篇 |
2010年 | 93篇 |
2009年 | 119篇 |
2008年 | 141篇 |
2007年 | 158篇 |
2006年 | 186篇 |
2005年 | 183篇 |
2004年 | 164篇 |
2003年 | 127篇 |
2002年 | 81篇 |
2001年 | 54篇 |
2000年 | 24篇 |
1999年 | 7篇 |
1998年 | 1篇 |
1997年 | 1篇 |
1996年 | 1篇 |
1988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85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51.
首先回顾英国{2007年企业过失致人死亡罪法》的出台过程与背景,分析该法的政策意义,并指出有效控制与处罚企业违法行为的政策目的是这一法案得以通过的重要原因。之后,在上述论断的基础上,介绍了英美国家企业刑事责任论近年的发展情况,并分析其中从个人到组织、从主观到客观的发展趋势。最后,提出在企业犯罪频发的现阶段,为了更好地发挥刑罚的预防功能,我国也需要对目前的单位刑事责任论进行反思。 相似文献
152.
陆红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5,19(1):93-96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道德建设的原则有:道德建设必须与市场经济接轨;道德建设必须坚持生产力标准;道德建设必须坚持以集体主义为核心;道德建设必须立足于社会整体富裕和人际关系和谐。 相似文献
153.
刑罚许容性原则是世界各国参与国际侦查合作的前提条件之一,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在对相关的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国内法进行比较考察的基础上,运用刑事诉讼法学以及刑法学的基本原理,论证和阐释了特定犯罪不合作原则的由来、内涵,刑罚许容性的法律表达与理论分类及其价值功能,并且结合立法与司法实践归纳出刑罚许容性原则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54.
口头辩论原本是一种审理程序构造,是对书面主义下书面审理制诉讼程序的反动。在程序构造上,口头辩论审理样式表现为一系列以当事人之间口头诉答和法官听取为内容的口头辩论期日。通过口头方式使口头辩论本身蕴含的诸原则得以贯彻落实,并成为其有序高效运营的机理。以口头辩论审理样式为鉴,我国民事诉讼审理程序应从形式到内容贯彻落实口头审理样式蕴含的诸原则,以便使我国的民事审理程序既具口头辩论审理样式的外衣,也具其有序、高效的程序内涵。 相似文献
155.
韩焕如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16(4):22-24
非公有制企业在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随着非公有制企业的日益壮大与发展,探讨如何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职工民主管理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相似文献
156.
最密切联系原则发端于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实践,而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热烈响应,它的适当性基础在于其恰当地在立法者和司法者之间分享了法律选择的权力,使法律选择的过程更为合理。但它又同时兼具过于灵活和不够灵活的缺陷,需要以"两度法律选择"和"更密切联系"模式对之进行矫正。 相似文献
157.
从代价论视角观看当代中国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代价伴随着社会发展的进程。该文深入阐述了研究代价的必要性,立足社会发展代价的基本内涵和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代价的具体体现两个维度,指出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坚持正确的社会发展代价观应遵循合真性、合善性与合美性相统一,前瞻性与后补性、主导性与全面性相结合和低代价的和谐发展原则。 相似文献
158.
马克思认为,政治是人实现自身利益的工具;无产阶级只有掌握了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的经济基础,才能取得和巩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实现自己所肩负的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使命。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政治的核心意蕴,是马克思政治思想的核心原则。 相似文献
159.
我国刑法“立法定性、定量”的.立法特点对于我国刑法中“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相统一”基准以及犯罪故意概念内在结构的理解都有其实质性影响,从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机能二元论的视角重新审视“客观超过要素”理论就会发现“客观超过要素”概念的存在有其充实的理论基础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160.
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志海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1999,(6)
民事主体受到不法侵害而遭受精神痛苦和损失, 可以要求侵权人通过赔礼道歉、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 从而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社会伦理道德对精神损害实践赔偿法的基本要求, 反映精神损害本身固有的特征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立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前瞻性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应遵循抚慰为主、补偿为辅原则, 法官自由酌量原则和适当限制原则。其赔偿金的具体算定要制定相对统一的标准, 可参照定量法、概算法、参照法等计算方法。通过修改或增加 《民法通则》中相关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 扩大损害赔偿的适用客体的范围, 对具体的赔偿标准作出规定, 不断完善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