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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东派生诉讼的几个争议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华兵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1):85-88
股东派生诉讼是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一种有效的事后救济方式。本文在分析比较了几个主要国家和地区股东派生诉讼的主体、股东派生诉讼的前提条件和原告股东诉讼后费用承担等问题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公司的运作情况和诉讼现状 ,对我国未来公司法就以上相关问题作了初步探析。 相似文献
2.
王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5-18
当前,税费改革正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税费改革的深入,尤其是取消农业税,必然引起乡镇政府改革,乡镇政府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成败的关键.乡镇是撤销、自治、强化还是改良,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乡镇政府改革可能的出路是采用多样化的改革方式和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3.
看得见听得到的正义--论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模式大致可分为实质在场和形式在场两种类型.尽管由于立法理念和司法实践的差异,各国对于律师在场权制度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但都将其落实在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具有丰富我国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和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的理论和实践功能,确立该制度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在中国一步到位地建立该制度,无论从理念转换还是制度设计上来看都是非常困难的.鉴于律师在场权在侦查讯问时的积极作用和在整个刑事诉讼中的制度性功能,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法典再修改过程中应有步骤地建立这一制度,并通过立法技术等手段来克服实践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崔霞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4,27(2):66-68
在中国历史上,多次税费改革最终都没有解决好乱收费、滥收费这一顽症,始终徘徊在"黄宗羲定律"的怪圈中.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改革的核心和关键,确保改革突破"黄宗羲定律"怪圈,首先要完善财税体制,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特产税,也要改变农村税费"孤军深入"的困境,形成农村税费改革与其它相关改革良性互动的局面. 相似文献
5.
寻租理论对于律师收费改革中的某些消极现象有着较强的解释能力。律师服务收费办法的制定与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设立是政府对市场调节的一种行政干预,不可避免地导致寻租机会和寻租活动。正确界定政府在法律服务市场中的角色和作用,使其在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有效地避免寻租现象的产生,已成为律师收费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6.
诉讼活动中公民代理行为具有合同性和劳务性。取得劳动报酬权是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劳动权的重要内容。公民代理行为由宪法以及体现其分配原则的劳动法和合同法来调整。任何法律和政策的制定都不可以剥夺公民的劳动权及其劳动报酬权 ,否定公民代理人行为的劳务性 ,将它们视为一种无偿劳动的做法 ,是在事实上违背了宪法所确定的“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 ,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及其劳动价值的一种否定 ,也不符合合同法的基本精神。 相似文献
7.
郭娅丽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5(2):41-44
2005年日本禁止垄断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是课征金制度,扩大了缴纳“课征金”的客体范围,在“课征金”的计算方法、征缴程序方面加入了主观因素,同时引入课征金减免制度,扩大了公正交易委员会裁量权,加强了其在执行禁止垄断法方面的职能。借鉴此立法经验,我国应完善反垄断法执行措施方面的立法。 相似文献
8.
韩荣营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4):25-29,41
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律师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演变为社会的法律工作者,现又把律师事务所定性为中介机构.为正本清源,从律师工作的目的、任务、法律业务入手,参照国外先进律师制度,批驳了律师事务所为中介机构之定位,提出应从本质属性上予以定位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八大以来,“放管服”改革已经持续多年,改革力度之大、改革范围之广、改革程度之深,是历次改革中所没有的。这场改革动因主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应对国际复杂形势及新智能革命带来的挑战、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改革的举措主要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单制度改革、服务流程再造、证照分离、减税减负、优化服务、监管改革等。通过改革促进营商环境便利化、服务方式智能化、市场监管精准化,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规范了政府权力,化解了市场主体的“堵点”“难点”“痛点”。改革也在制度、监督以及基层积极性等方面存在问题。未来“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的策略主要包括价值的调适整合、结构的互动整合、机制的协同整合、技术的嵌入整合、执行的配套整合、制度的优化整合等。 相似文献
10.
王海光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40-42
因下岗造成经济收入减少引发的离婚案件当事人要求变更抚育费的情况比较复杂,尺度难以把握。审理案件时应掌握兼顾权利人和义务人双方的利益,保障离婚者子女的最低生活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