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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182.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2,(12):40-42
国办发〔2 0 0 2〕 4 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二年九月十七日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 ,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决定》 (中发〔1 999〕 1 4号 )精神 ,推动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现就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 相似文献
183.
中国职工持股立法难点问题研究--一个经验、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未来的职工持股立法应当兼采公司法调整和单行法调整并行的模式,统一规范各类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和股份合作企业的职工持股,采取"国家、企业帮助为主,职工个人出资为辅"的立法政策解决职工购股资金来源问题;在设置职工股时,职工优先股的设置与否应当由企业自决,应肯定并严格规范预留职工股的设置;职工股权应采用间接行使的原则,应当严格限制职工股的流转,避免职工持股制度的解体和引发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184.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6,(2):21-24
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是影响政府引导性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绩效的核心问题。在我国当前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下,政府引导性股权投资基金主要包括信托制、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三种组织形式,其中有限合伙型PE以其权责配置科学合理、运营管理专业高效、运作成本相对较低等独特优势,理应成为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首选组织形式。但是有限合伙型PE本身也存在信息不够对称和内部治理异化等潜在缺陷,需要通过引入法人人格否认、重构基金内部治理、改进基金决策和收入分配机制等进行制度补阙和机制改良,使其发挥好应有的制度优势。 相似文献
185.
186.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2):44-47
【正】京政办发[2012]6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金融局《关于加强对上市公司服务促进首都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87.
188.
■案号申请再审:(2010)民申字第1275号【案情】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贵州捷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公司)。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贵阳黔峰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黔峰公司)、重庆大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林公司)、贵州益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康公司)、深圳市亿工盛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工盛达公司)。 相似文献
189.
齐勇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0,(6):32-34
当前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过程中存在着作为国有股权代表的董事行为失范问题。本认为这些问题应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即:降低国有股比重,构造公司股权多元化结构;改变股份制企业经营管理由政府任命的状况,还董事会以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人员的职权;加强对人为国有股权代表的董事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190.
本文介绍私募股权基金的性质,私募基金在中国的现存状态,以及中国现有法律制度对于私募股权的规制,重点研究中国私募股权的募集与发行的法律规制。笔者认为应当确立我国私募基金合法化,尽早为私募基金专门立法,完善对私募基金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