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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仲裁与法律》2002,(4):1-1
2002年7月29日,美国商务部部长助理莱斯先生等一行7人拜访仲裁委员会。中国贸促会法律部部长兼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副主任王生长博士在贸仲所在地北京高斓大厦六层贵宾室接待了美国客人。宾主进行了友好会谈。贸仲仲裁研究所主任兼贸仲副秘书长王承杰、贸仲办案处处长王洁以及仲裁研究所副主任李虎参加了座谈会。  相似文献   
42.
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以贸仲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虎 《仲裁与法律》2002,(2):96-118
随着互联网络(INTERNET)在商业领域中的广泛使用以及人们对其依赖性的日益增加,有关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及使用而引发的争议也日益增多,有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也随之出现,以便建立一个快速、可靠及高效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的在线域名争议解决服务,以增强并确保人们对使用互联网从事商贸的信心。本文在对域名发展简史、域名的概念、特征、法律地位和域名管理以及域名纠纷的产生、域名纠纷的类型及纠纷的解决进行相应的介绍和考查后,着重并较为系统地介绍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的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以及该机制所涉及的国际及国内有关域名争议解决的程序性及实体性规定,并对贸仲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特色和优点进行了相应的归纳和总结。  相似文献   
43.
《仲裁与法律》2002,(5):5-6
2002年9月18日,由德国汉堡商会主办“中国仲裁与调解研讨会”在德国汉堡召开。应德国汉堡商会的邀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派出以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副主任李虎为团长,以调解中心郑润镐、贸仲曹丽军和黄为为团员的代表团参加了该次研讨会。  相似文献   
44.
《仲裁与法律》2006,(6):6-6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于2007年4月22日在北京出席了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nter—Pacific BarAssociation)第十七届年度大会,并作为发言人参加了该协会争议解决委员会的题为“中国争议解决的现实问题”的专题讨论。  相似文献   
45.
《仲裁与法律》2002,(5):2-4
为了建设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知识、公道正派、国际一流的仲裁员专家队伍,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的新形势,促进仲裁员业务交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海仲)于2002年9月6日至7日在北京举行了仲裁员实务研讨会。250余名仲裁员与会。会议主要议题是:庭审改革、证据规则、裁决书制作、仲裁员操守、仲裁裁决的撤销等问题。  相似文献   
46.
稿约     
《仲裁与法律》2002,(1):144-144
《仲裁与法律》是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和法律问题的法学双月书刊。自创办以来,刊登了大量法律界和仲裁界知名专家、学者的优秀作品,是中国仲裁理论研究的权威性刊物。现诚征稿件。  相似文献   
47.
《仲裁与法律》2005,(3):131-1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公正快速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金融交易争议,特制定本规则。  相似文献   
48.
《仲裁与法律》2005,(6):2-2
2005年10月27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黑龙江办事处在哈尔滨正式揭牌成立。黑龙江省副省长王利民、贸仲委副主任王生长及中国贸促会黑龙江省分会、哈尔滨市分会的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  相似文献   
49.
《思考与运用》2007,(9):45-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经过专家学者、立法机关多次慎重修改,已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的制订与正式施行,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学习宣传贯彻《物权法》,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江平教授曾任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部级)、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现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仲裁员、专家委员会委员。江教授主持了“外国法律文库”的翻译工作,承担了《民法通则》、《公司法》、《信托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任务,主编出版了《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罗马法教程》、《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民法教程》、《公司法教程》、《中国司法大辞典》、《商法全书》、《商法案例评析》等一大批法擘著作。江平教授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香港大学、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日本青山学院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学,获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并任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是新中国继宋庆龄、邓小平之后被国外著名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的学者。他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对《物权法》的制订与颁布施行在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重大意义有深刻的认知。本刊刊发江平教授在巴南区的演讲稿,供大家学习参考。文本由中共巴南区委宣传部提供。  相似文献   
50.
《中国律师》2013,(2):2-3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经中央人民政府决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的涉外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涉外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主体和涉外仲裁规则的制定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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