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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毋庸讳言,当前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过高,极大阻碍消费者维权热情,导致消费纠纷出现恶性循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比皆是。在消费维权过程中,消费者面临取证难、投诉难、鉴定难、诉讼难、赔偿难等诸多问题。正如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所说,消费者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维权比较困难,维权成本高,有的时候"为了追回一只鸡,必须杀掉一头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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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信息透明度低、销售争议事件频发,一直饱受诟病。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相应调查报告,披露各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渠道、信息披露详细程度、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等,都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是由商业银行自行决定,因此各商业银行之间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问题上存在较大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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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息说,金融危机下,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食品,利用国家大力推动农村消费的当口,纷纷“下乡”,使农村消费市场变成了“消废”市场,农民的消费安全令人忧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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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在广西南宁举行的第16届中国国际广告节之品牌代言人行为规范与社会责任论坛上透露,即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将对名入广告代言问题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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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既往的司法实践中,有关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例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早已出现过。在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部重要的国家层面立法修改并加入公益诉讼条款后,出现了新的民事公益诉讼标志性的适法案例,可以说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已经进入了依法操作轨道。如2014年12月30日,国内消费维权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千呼万唤始出来——原告即浙江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因不满铁路部门现行的实名制车票丢失后应先补办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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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众日报》日前报道,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接受采访时说,“消费者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维权比较困难,维权成本高,有的时候为‘追回一只鸡,得杀掉一头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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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五章的规定,消费者组织有两种类型:一为消费者协会,二为其他消费者组织。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成立了许多消费者组织,大多以消费者协会的名称命名。消费者协会在我国消费者组织体系中最具有代表性,发展最成熟,体系最健全,影响最大。1984年底,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宣告成立,至2004年全国共有县以上消费者协会组织3254个,绝大部分省市已基本形成从城市到农村、纵横交错的消费者协会社会监督服务网络,为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在组织完善的同时,消协在保护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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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两个月对12927位网民的调查,我们发现超过三分之二的受访者对我国商业广告不信任,更有三分之二的受访者受到过虚假违法广告的伤害,这说明我国广告公信力现状堪忧。”日前,刚刚完成“广告公信度”网上问卷调查活动数据整理工作的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