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773篇
  免费   3篇
各国政治   13篇
工人农民   10篇
世界政治   27篇
外交国际关系   5篇
法律   191篇
中国共产党   111篇
中国政治   309篇
政治理论   31篇
综合类   79篇
  2024年   7篇
  2023年   41篇
  2022年   56篇
  2021年   58篇
  2020年   104篇
  2019年   23篇
  2018年   14篇
  2017年   15篇
  2016年   23篇
  2015年   36篇
  2014年   97篇
  2013年   62篇
  2012年   55篇
  2011年   51篇
  2010年   29篇
  2009年   34篇
  2008年   36篇
  2007年   13篇
  2006年   7篇
  2005年   4篇
  2004年   4篇
  2003年   4篇
  2001年   1篇
  2000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77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751.
网络游戏直播是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学界关注的难点问题,案件多发,观点多样,争议不断。网络游戏直播涉及复杂的客体、多方主体及权利,宜从法律关系角度对其要素进行分析,并且应认识到在数字互联网时代传统的表演已扩展包括数字表演形式。网络游戏直播涉及的主体主要包括游戏开发商、游戏玩家和直播平台,涉及的客体主要包括游戏软件、游戏整体画面和直播画面。依据罗马公约、WPPT和我国著作权法,游戏玩家应被界定为游戏作品的表演者,游戏整体画面则属游戏作品的表演,游戏直播平台亦可成为游戏作品的法人表演者。网络游戏直播的法律关系可藉此厘清,各主体的行为及其权利与边界可得以界定,网络游戏产业可望得到合理引导。  相似文献   
752.
<正>3月1日,中国警察网联合快手平台走进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客厅方舱医院,开展人民公安报社武汉战"疫"融媒体报道组首次线上直播活动。在1小时10分钟的直播中,共有累计721.1万网友观看,点赞高达676.5万次,是快手平台当周政务和媒体类直播综合排名第二名,得到了广大网友的一致好评。  相似文献   
753.
直播带货作为新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正在快速崛起,在直播带货中实施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也成为新兴的犯罪表现形式。确定网络主播在直播带货中销售伪劣产品的刑事责任,必须先界定网络主播的身份属性。网络主播在直播带货中销售伪劣产品是否成立虚假广告罪,应从该罪的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三个方面进行判断。评定网络主播是否具有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故意,应准确理解犯罪故意的“明知”。  相似文献   
754.
随着电子竞技行业的发展,正规化和专业化已经成为电子竞技行业未来的趋势。在我国,由于缺少法律的规范,导致我国电子竞技行业侵权事件频发,其中涉及的电子竞技直播画面相关著作权问题成为理论界热议的焦点。目前我国现行法律还无法完全解决有关电子竞技直播画面侵权问题。文章认为,若电子竞技直播画面能被纳入著作权法的调整范围,将对电子竞技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重要作用,并加快我国电子竞技行业顺应正规化和专业化的发展趋势的脚步。  相似文献   
755.
汪宁  王涛 《警察技术》2022,(2):18-21
面向当前公安机关跨云平台协作需求,针对多云平台之间无法进行统一管理、协同联动困难等问题,进行了跨云平台分布式任务架构设计,开展了基于分布式消息队列的跨云平台消息路由、基于DataX的跨云平台多源数据同步传输、基于安全多方计算的跨云平台协同计算等关键技术的研究,设计了跨云平台一体化协同系统,在实战中进行了初步试用应用,并扩展设计了典型应用场景,为各级公安机关在多云平台间进行跨地域、跨层级协同联动提供了有效支撑。  相似文献   
756.
李潇晓  刘林平 《探索与争鸣》2023,(1):103-112+179
直播带货是当代中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借助数字民族志研究方法,对东方甄选直播现象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首先,东方甄选依靠直播平台的算法技术对用户进行精细化管理,其受众有着高度的同质性和中等收入群体特征;其次,依靠文化和知识的展示,直播迎合了中等收入群体的文化偏好,即对文化资本和象征意义的追求,并形成了一种基于阶层品位“区隔”的文化认同;最后,它所塑造的文化认同依赖于有特色的情感劳动,通过价值和道德叙事将受众和主播纳入当代互联网的情感机器中。东方甄选这类直播带货表明,直播经济正在迈入新阶段,一种新的经济样态已然到来。  相似文献   
757.
近几年,网络游戏产业高速发展,网络游戏直播行业也持续升温,社会参与人数众多,因此有关网络游戏行业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网络游戏直播侵权的发案率居高不下,其中以关于此行业的著作权问题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最难处理,司法实践中又以网络游戏直播中所形成的画面是否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争论最大。网络游戏直播中包括主播打游戏所形成的画面,以及在直播过程中直播者对游戏进行的解说行为。文章认为由于我们国家的著作权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并没有对以上网络游戏直播中形成的画面或者存在的行为进行明确的法律定性,所以现阶段学界与司法实践主要对网络游戏直播中所形成的作品属性定性存在分歧,导致司法实践困难重重。  相似文献   
758.
孙九霞 《人民论坛》2023,(9):98-102
随着社交媒介的普及和旅游直播的兴起,全国多地文旅局长“出圈”形成热议,促使政府、学界、业界共同思考新时代文旅产业发展和营销创新所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在新媒体的助力下,文旅直播成功地打造了丰富的地方形象,构建了亲和的人地关系。在本质上,这是对媒介化社会新型市场需求与营销手段的积极回应,与旅游创作者经济的兴起密不可分。在新的社会背景与技术条件之下,地方文旅产业正在发生蝶变,其核心在于重构人-技术-地方关系。具体来说,需要营造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兼具的文旅直播生态圈,有效地整合旅游内容生产中的“稳”与“变”两股力量,构建以地方文化为核心的文旅产业。  相似文献   
759.
近几年,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游戏与网络直播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网络游戏直播权利不明不仅不利于权利维护,而且不利于网络环境的维护。[1]文章将从号称"网络游戏直播侵权首案"的"上海耀宇诉广州斗鱼案"入手,对网络游戏直播的表现形式、游戏画面是否构成著作权中的"作品",网络游戏直播方的著作权等问题进行剖析,以期通过对热点问题法律适用的探讨来推进立法、司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760.
当下技术的发展使得平台控制实际上已经超越了控制社会的理论框架,基于直播行业本土化的考察,从内部关系出发展现更为具体的平台控制措施和公会的控制转移,从而为直播平台和数字劳动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启发。研究发现,公会作为直播活动的参与者仍然要受到来自平台的各方面控制,这种控制主要通过平台运营和算法技术共同实施。但由于公会并不是平台的直接内容提供者,所以可以利用中间商的身份将来自平台的控制转移给主播。这种内部控制的转移表明了平台控制实际上是在公会提供组织化和专业化内容生产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最后的决定权和最大的获利方仍然是平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