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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差距的客观存在以及对供体的物质补偿问题,经常会导致器官移植过程中发生某些不公平的现象。为此,需要禁止人体器官的买卖,设立器官移植基金,并在立法上设置器官来源审查制度以尽可能地防止或弱化金钱对器官移植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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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强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53-55
本文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尸体器官移植立法原则的评述,阐明了这些立法原则存在的利弊。结合我国缺乏供体来源的国情,借鉴外国立法经验,根据权利协调原则指出我国应采取自愿捐献与需要决定相结合的立法原则。并论述了公民生存时自愿捐献组织器官应属公民对身体权的支配,该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遵守一定的立法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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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又一起人体器官买卖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在供体和患者间做居间中介的两名被告人蔡少华和蔡少侠是兄弟俩。被抓时,蔡少侠还在湖北读大三。蔡少华、蔡少侠分别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在海淀区法院受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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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野圣时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2,(2):138-140
人体器官名词动用是英语中一种显著的语法现象,实例分析证明其根本的认知动因是概念转喻,包括工具性转喻、方位性转喻、与隐喻结合的转喻。各器官名词因其工具性以及与客观世界互动性的强弱不同,从而受到不同转喻模式的促动,形成各具特点的动用表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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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颖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0,(11):42-43
我国每年有100万人进行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需要肾脏移植;每年有30万终末期肝病患者需要肝脏移植,而这其中仅有大约1%的患者能够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供体"的短缺导致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行为的存在。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行为入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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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诞生了人体器官移植新技术。但器官短缺却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主要国家/政府创制了以捐献为核心的国家义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效果并不好,器官短缺仍然制约着器官移植手术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对这些模式进行比较和探索。只有打破原有模式的束缚,建构符合现代国家义务精神的模式体系。才可能较好地解决器官短缺问题。促进器官移植手术的生命伦理价值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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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虽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作为第234条之一,但该罪法益仍应理解为国家器官移植管理秩序和公共卫生之社会法益。组织出卖人体器官,即组织自愿出卖者将活性人体器官作为商品出卖的行为。未征得同意摘取活体器官,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第37条第二款伤害罪与第一款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可在组织出卖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将第三款之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表述为本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可能更加周延;未征得同意或违反规定摘取尸体器官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是注意规定;征得同意摘取、出卖尸体器官,宜以侮辱尸体罪论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