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3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21.
22.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6月11日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对《合同法》第286条的理解与适用作出解释。主要内容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仅。” 相似文献
23.
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规定赋予了建筑企业以优先受偿权,并希望借此解决实践中的建设工程款项拖欠问题。但在实践中,由于有关各方对该法条的权利性质、操作程序等问题认识不一,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鲜见该条款的适用,现实生活中工程款拖欠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该法… 相似文献
24.
优先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在法国、日本等国家的民事法律中得到了继承和完善。我国现行民事法律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优先权制度体系,但在《担保法》、《海商法》等民商事法律中。早已有了优先权方面的具体规定,如抵押权、船舶优先权等。我国物权法制定过程中理论界对优先权所下的定义是:“特定的债权人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财产(动产或不动产)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的权利。”优先权的本质就是优先受偿权,其性质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其作用在于破除“债权平等原则”,从法律上认定某些需要特别保护的债权以优先受偿的权利。房地产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优先权包括抵押权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广义的房地产包括房产和地产,本文所论及的房地产仅指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士地使用权。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房地产纠纷案件逐年增加.房地产作为被执行财产的比例也越来越大。房地产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到抵押权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执行人员只有熟练掌握我国法律对优先权的规定。执行工作中才能做到公正执法。依法保护优先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5.
《合同法》第286条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可以说,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已经成为《合同法》实施以来,施工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最有力武器。目前,《物权法》已经颁布,并将于2007年10月1日生效实施。那么。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否会受到影响呢? 相似文献
26.
27.
《商务与法律》2006,(5):29-29
2006年10月25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探矿权采矿权全面实行有偿取得制度。这是推进矿业权市场化改革、公平市场环境的重大举措。应该看到,目前的矿业权取得制度是不彻底、不全面的,—个突出的问题是,在矿业权取得方面存在事实上的“双轨制”。一方面,一部分市场主体以有偿方式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另一方面,大量的矿山企业在历史上无偿取得了矿业权,至今仍在无偿占用。据一项调查表明,目前全国采矿权约为12.6万个,而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大约有7万个。在无偿占有者中,国有企业又居多数。市场经济的—个特征是公平,在—个公正的市场环境里,符合要求的各类市场主体应能平等地使用生产要素。 相似文献
28.
王昭武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5,17(4):32-35
行为人受盗窃犯人之托保管或牙保赃物,而行为人却侵占该赃物或销赃获取价款,对此,一般认为属于刑法中的不法原因给付物、委托保管物的情况,但判例与学说对此的评价并不一致,既有单纯侵占罪说,也有赃物罪说,更有占有脱离物侵占罪说。其实,该赃物或赃款属于并不移转所有权的委托保管物的特殊情形,理应构成单纯侵占罪,并与赃物罪处于并合罪关系。 相似文献
29.
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A房地产公司于1998年2月以出让方式取得的2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称土地)向B银行抵押贷款1800万元。1998年5月A公司与C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将该土地上所开发房地产项目中的第1、2、3栋商品房由C公司承建;2000年1月,A公司与D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将第 相似文献
30.
毛成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6):114-116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实质条件为在同等条件下。然而,对于同等条件的界定,当前学界尚未形成一致意见。要在平衡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利益的前提下实现优先购买权,避免优先购买权流于形式,就必须对同等条件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实践中,该条件既要保证具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又要确保具有相当的弹性,才能使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行使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