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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两岸关系》2007,(5):4-4
4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出席第三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海峡两岸各界人士。他衷心希望,  相似文献   
272.
刘瑶 《人大论坛》2006,(5):38-38
4月1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在贵阳会见美国国会助手代表团一行。  相似文献   
273.
胡锦涛 《台声》2005,(5):12-13
尊敬的连战主席和夫人,尊敬的吴伯雄副主席、林澄枝副主席、江丙坤副主席、尊敬的中国国民党大陆访问团的全体成员,大家好。四月的北京春意盎然,在这美好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先生率领的国民党大陆访问团。今天的会见是我们两党主要领导人历史性的会见,我为此感到非常高兴!首先,我代表中共中央向连主席和夫人,向各位副主席,向访问团的全体成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致以良好的祝愿。“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你们的来访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当前两岸关系当中的一件大事。从你们踏上大陆的那一刻…  相似文献   
274.
随着"刑事辩护全覆盖"逐步推广,公安监管场所面临律师会见需求爆增,现场会见房间少的矛盾。通过引入"物联网+视频交互"理念,运用"环境监测、图像识别、云直播互动、电子证件核验"等技术创新智能律师远程会见亭,解决了各方"识身份、稳运行、易部署、保安全、广受众"的需求,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打造双方满意的会见体验,实现了"物联网+智能装备"对律师会见领域的提质增效,顺应了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满足了监所、律师、律协的会见新期待。  相似文献   
275.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辩护制度,仅仅在侦查阶段允许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限的法律帮助是无法很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根本的做法应当是,取消"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与"辩护律师"在称谓上的不同,而统称为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即赋予律师以辩护权以及在侦查阶段即赋予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以弥补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之立法不足,这对于树立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76.
李俊 《警察技术》2013,(1):13-15
介绍SaaS概念及与传统软件应用模式的区别,以深圳市公安监管“网上预约会见平台”建设实例说明SaaS模式在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优势,并对其在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中的推广进行浅析。  相似文献   
277.
侦查阶段律师的会见权是对辩护权的重要保障,但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为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和律师的会见设置了诸多门槛,使得这种会见根本无法得到实现。2012年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着力解决了会见难的问题,对辩护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提供了极大便利,并且对于公安司法机关侵犯这种会见权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278.
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作用彰显一国刑事司法文明程度,获得律师的帮助是国际人权法确认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每个受到刑事指控的人所应享有的“最低限度保障”之一,其中会见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必须保障的一项重要权利,否则律师难以完成整个诉讼阶段的实质辩护目的.完善律师辩护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此次修改的突出亮点,虽然我国律师法和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会见权利有所完善,但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和国外相关法律规定仍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思考和适时完善.  相似文献   
279.
刑事诉讼:律师为你而困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会见难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这是国际通行司法惯例,也是新刑诉法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亦作为“律师提前介入”的重要标志。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在我国签字承认的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中已有规定:“应有充分机会、时间和便利条件以接受律师来访和与律师联系协商。”但是,我们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大多并未真正取得“充分机会、时间和便利条件”。刑诉法第96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会…  相似文献   
280.
《两岸关系》2009,(8):4-5
2009年7月27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前来大陆参访的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一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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