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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4)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桂发[2004]14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4]69号)精神,实施人才强桂战略,抓住机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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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6)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加强"三农"工作,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2006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在自然灾害较重的情况下,粮食继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公共事业明显加强,农村社会更加稳定。但当前农村发展仍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民稳定增收依然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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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7,(7)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致富工程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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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报》2007,(12)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指出,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自2007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国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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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报》2007,(12)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把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市(地)、县和重点企业。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凡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必须确保完成目标;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恶意排污的行为实行重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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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编办、人事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七年五月九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