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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司法实践中一种常见的职务犯罪,它对惩罚犯罪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一、立法缺陷及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的收入,差额巨大,如果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 相似文献
32.
国际公约中海盗罪构成要件的修改与完善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鉴于目前国际公约关于海盗罪构成要件的规定明显限制对海盗罪的全面有效惩治,在对公约中海盗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与当今海盗罪案发特点相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应将此罪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行为对象以及犯罪地点等要素予以重新界定,并对当今应如何放宽海盗罪的认定条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3.
34.
2003年2月7日,集江洋大盗、走私大王、超级毒枭于一身的袁启朋因犯盗窃罪、走私罪、贩毒罪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6万元。袁启朋原系深圳市圣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裁,这个只上了两年学的人,曾凭借金钱美女开道,在短短几年内,从一个普通司机,跃身成为千万富翁。暴富之后,袁启朋过着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生活。因沉湎女色,又缺乏 相似文献
35.
随着公共行政职能的社会化和行政主体的多元化,律师协会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二者之间已经不是单纯的管理与服务关系,而是一种分工合作、相互监督的伙伴关系。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世界各国律师协会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行政监督模式”;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司法监管模式”;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行业自治模式”;四是以中国为代表的“两结合”模式。不同的关系模式各有其优点,亦有其不足。 相似文献
36.
37.
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鲁利敏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59-62
医疗事故罪是新刑法增加的一种犯罪,自规定后争议一直颇大,特别是医疗事故罪的主体范围问题。医疗事故罪主体除了医务人员外,实习人员、医疗单位中从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非医疗工作的人员在特定情况下也能成为本罪主体,但是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38.
福建省漳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种“扰企”犯罪活动。今年2月以来,该院分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批捕了7名强行垄断和“恶包”施工企业地材的犯罪嫌疑人。该院还注重为企业营造和谐的内部环境,积极帮助企业搞好预防犯罪工作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39.
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确立的国际犯罪,它包括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和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受贿罪两个具体罪名。从理论与实践角度考虑,我国刑法中应增设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而不宜增设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受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应置于我国刑法典分则第二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贿赂范围应扩大至财物、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 相似文献
40.
笔者认为,正确审查认定强奸犯罪,必须紧紧抓住四个关键步骤: 一、严抠案件细节。我们审查认定强奸犯罪案件,必须对犯罪时间、地点、环境,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及被害人的反抗情况,逐一查证核实,辨别真伪。特别是对作案现场的周围环境、犯罪嫌疑人相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