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17篇 |
免费 | 13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工人农民 | 2篇 |
世界政治 | 4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篇 |
法律 | 113篇 |
中国共产党 | 7篇 |
中国政治 | 47篇 |
政治理论 | 16篇 |
综合类 | 40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7篇 |
2022年 | 4篇 |
2021年 | 5篇 |
2020年 | 4篇 |
2019年 | 5篇 |
2018年 | 3篇 |
2017年 | 5篇 |
2016年 | 2篇 |
2015年 | 9篇 |
2014年 | 18篇 |
2013年 | 20篇 |
2012年 | 17篇 |
2011年 | 25篇 |
2010年 | 15篇 |
2009年 | 13篇 |
2008年 | 17篇 |
2007年 | 3篇 |
2006年 | 9篇 |
2005年 | 7篇 |
2004年 | 7篇 |
2003年 | 7篇 |
2002年 | 2篇 |
2001年 | 7篇 |
2000年 | 8篇 |
1999年 | 2篇 |
1998年 | 2篇 |
1997年 | 3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3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21.
付子堂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5(4):3-11
“急事”呼唤“急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紧急出台是因非典危机而起。本文通过研究这部非常时期的非常立法的背景、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论述了我国建立应急法律制度的现实价值与深远意义。特别强调,非典既是一种呼吸综合症,它所引发的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法律正是通过对社会病的疗治而对付自然病;有了急事,就要有急的意识、急的行为、急的规范,就要依法应急。 相似文献
122.
殷啸虎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1999,(1):63-69
《大元通制》“断例”的性质及其影响的问题,是元朝法律制度乃至元史研究中的一个争议较多的问题。而近年来在这一问题上较有代表性的,是黄时鉴在《〈大元通制〉考辨》一文中提出的《大元通制》的“断例”即元朝成律的观点。本文提出了与其不同的看法,认为《大元通制》的“断例”就其性质与内容而言,是在吸收、借鉴传统立法经验与成果的基础上,将那些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判例和事例以及通则性的规定,按照旧律的体例进行汇编整理而成的。从法律形式与内容来看,是成文法与判例法的结合。元朝法律之所以采用“断例”的形式,是由其特殊的社会政治、经济等状况决定的。这种成文法与判例法相结合的法律形式,反映了不同民族法律文化融合的趋势,对后世特别是清朝的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23.
根据我国《婚姻法》"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的立法指导思想,设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居制度,可以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一个离婚的缓冲期间,为双方提供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使其慎重地处理面临的婚姻家庭纠纷,从而理性地决定是否离婚。这既有利于保护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24.
根据我国《婚姻法》"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的立法指导思想,设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居制度,可以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一个离婚的缓冲期间,为双方提供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使其慎重地处理面临的婚姻家庭纠纷,从而理性地决定是否离婚。这既有利于保护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25.
126.
127.
吴欢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3)
“例分八字”是中国传统律学和律典中的固有词汇,最早约见于宋人傅霖撰《刑统赋》,是对历代律典中最常用的“以”、“准”、“皆”、“各”、“其”、“及”、“即”、“若”八字的提炼总括,后经宋元律学家进一步疏解释义。《大明律》始附“例分八字之义表”于“名例律”,《大清律》沿袭此制并将其位置进一步提前。“例分八字”的立法语言和立法技术的实质,是为解决成文法传统下法意与法条、法律与情伪之间的永恒矛盾,其从宋元至明清的源流轨迹和播迁过程,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明清时期刑事立法技术的提高和律学学术的发展,以及明清立法语言的规范化和法律知识传播的广泛性。在这背后,则蕴含着传统律学从“人伦理性”走向“技艺理性”之知识化转型趋向。〖JP〗 相似文献
128.
中国古代司法适用中公开承认"比类"司法技术,其运用与中国古代逻辑思维形式有关。比、类和比类是中国古代逻辑思维中的重要内容。中国古代在法律适用中的比类可以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广义指整个司法适用的逻辑过程,狭义指法律适用中"法无正条"下的疑难案件。这种比类司法技术形式是在特有的"比"和"类"思维形式下发展起来的。它的发展使中国古代形成了特有的司法逻辑思维、特有的律与例的法律结构和具有独特性的判例结构。中国古代很多法律形式结构与法律术语都与比类司法技术有关。 相似文献
129.
宋元断例, 在法律性质上, 是刑事类法律; 在法律载体形式上, 主要是判例法, 但也有成文法; 在编撰体例上, 采用唐朝律典体例。 宋元法律概念中断例与判例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宋朝断例是在对成文刑事法律作出解释和补充时所产生的司法产物。 宋朝对断例进行了 200 多年的法典立法, 制定了至少 16 部法典。 元朝断例是当时通行的两种法律形式之一。 元朝断例是整个刑事法律的总称, 相当于隋唐时期的 “律”。 元朝法律形式中不管是条格还是断例, 都存在判例法, 仅是比例有所不同。 元朝只有 《大元通制》 和 《至正条格》 把断例作为独立法律种类进行立法。 宋元断例是中国古代判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是中国古代判例制度的鲜活体现。 相似文献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