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71篇 |
免费 | 7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工人农民 | 2篇 |
世界政治 | 11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8篇 |
法律 | 144篇 |
中国共产党 | 41篇 |
中国政治 | 109篇 |
政治理论 | 22篇 |
综合类 | 40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7篇 |
2022年 | 10篇 |
2021年 | 11篇 |
2020年 | 11篇 |
2019年 | 6篇 |
2017年 | 3篇 |
2016年 | 6篇 |
2015年 | 16篇 |
2014年 | 36篇 |
2013年 | 38篇 |
2012年 | 33篇 |
2011年 | 30篇 |
2010年 | 33篇 |
2009年 | 41篇 |
2008年 | 21篇 |
2007年 | 20篇 |
2006年 | 15篇 |
2005年 | 10篇 |
2004年 | 8篇 |
2003年 | 8篇 |
2002年 | 10篇 |
2001年 | 2篇 |
2000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7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01.
《小说神髓》的发表在日本近代文学史中具有转折性意义,它不仅对日本近现代文学的发生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对整个东亚地区的文学发展都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长久以来《小说神髓》的上卷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重点,下篇尤其是关于文体论部分的内容却一直很少被人关注。因此本文在细读文本基础上归纳出《小说神髓》中文体论思想的核心内容,并把该理论的局限性及与言文一致运动的关联一并纳入到考察视野。 相似文献
202.
西周处于国家和民族的形成时期。西周时期的民族思想和政策与礼乐制度相结合,在巩固政权和统治基础,加强华夷民族间的交流和融合起到重要作用,成为西周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周的民族思想和政策已具雏形,对后世影响深远,如和亲政策、藩镇制度、羁縻政策乃至现今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都可以在西周民族政策和制度中找到其源头。 相似文献
203.
民法上公序良俗条款的政治哲学思考--以私人自治的维护为中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序良俗是私法上控制私人自治、检视法律行为效力的阀门之一。它使法律行为只有在不背于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然而,不确定概念的性质决定了它潜藏着以维护伦理道德之名而被滥用以致侵害私人自治的致命危险性,立法上所保障的个人自由可能在司法的层面被公权力销蚀而化为乌有。因此,法官在运用公序良俗条款否定法律行为的效力时,应当慎之又慎。 相似文献
204.
毛永俊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2010,(1):38-42
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侵权法中,其作用主要是起到最低限度的限制与保护利益,在行为自由与权益保障之间维持着平衡。无论是在德国模式还是法国模式中,公序良俗原则的作用在侵权行为法一般条款中都有体现。然而,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规定存在不足之处,公序良俗原则的作用难以发挥,需要改进。 相似文献
205.
代孕:在法理与伦理之间——兼及公序良俗原则的社会变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斌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2(2)
代孕行为自诞生以来,就引发了法理与伦理领域的广泛争论。只有对代孕的涵义进行准确界定,从法理、伦理以及比较的视角对这种行为进行详细梳理,进而把代孕行为放在公序良俗与社会变迁的时代背景下来考量,才能正确对待代孕行为。目前,我国对代孕行为应当由禁改限并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206.
本文之目的在于从《民法总则》第143条入手来评价我国民法上的法律行为规范体系。"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在我国法上作为控制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外,"意思能力"是否应该从"行为能力"中分出作为控制意思表示效力的要件从而使法律行为无效?例如,7岁的未成年人如果能够被证明有判断能力,不仅为侵权法上的"责任能力"留出接口,还可以为善意第三人保护、缔约过失责任留出适用空间;"意思表示真实"作为法律行为的控制要件,与整体的法律行为规范相矛盾。从其他规范来看,《民法总则》中的"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的关系在内涵与外延、解释规则、合同解释等方面都存在问题;《民法总则》第43条中使用了"公序良俗"概念,但其与我国民法体系中使用的"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概念的关系混乱,例如第143条使用"公序良俗",第185条又使用"社会公共利益",第117条又有"公共利益"。立法上应该用"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替代"社会公共利益"的概念。在征收制度中,只能用"公共利益"标准,但在限制行为自由方面,如法律行为无效,采用"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标准更合适。 相似文献
207.
神圣与市俗的统一——我看律师的本质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的本质属性之所以难以明确,可能因为集中在律师身上的看似不协调的矛盾所导致:一方面律师是法律工作者;这一属性常使人们将律师与公正、正义、公平等神圣而崇高的理念相联系。另一方面,司法制度要求律师在法律范围内可以而且应当只对自己的委托人负责。当这种单向性与律师业的商业性连在一起时,就容易使人们对律师产生多种不同的看法。实际上,这三方面的属性不仅不矛盾,恰恰是统一的,它们共同构成律师的完整特性。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本质属性律师之所以是律师而不是别的社会角色,完全源于“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的… 相似文献
208.
陈瑛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17(1):21-22
中华民族关于节日的传统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承载体,特别是道德文明是个承载体。它通过“化礼成俗”体现了从形式到内容,从精神到物质的辩证关系,充满了辩证法。“礼”是什么呢?尽管人们对它的解释很多,有人从它的功能方面,有人从它的内容方面,有人从它的形式方面,纷纷下定义,到现在也没有统一的看法;但是理解为人们的道德行为规范,或者人类精明文明的表现和准则,应该是多数人都同意的。 相似文献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