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0505篇 |
免费 | 87篇 |
国内免费 | 23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70篇 |
工人农民 | 383篇 |
世界政治 | 544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07篇 |
法律 | 4681篇 |
中国共产党 | 3308篇 |
中国政治 | 8046篇 |
政治理论 | 1035篇 |
综合类 | 244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41篇 |
2023年 | 200篇 |
2022年 | 251篇 |
2021年 | 337篇 |
2020年 | 498篇 |
2019年 | 200篇 |
2018年 | 66篇 |
2017年 | 121篇 |
2016年 | 249篇 |
2015年 | 493篇 |
2014年 | 1558篇 |
2013年 | 1635篇 |
2012年 | 1877篇 |
2011年 | 2105篇 |
2010年 | 1904篇 |
2009年 | 1776篇 |
2008年 | 2068篇 |
2007年 | 1477篇 |
2006年 | 1148篇 |
2005年 | 774篇 |
2004年 | 454篇 |
2003年 | 439篇 |
2002年 | 332篇 |
2001年 | 247篇 |
2000年 | 260篇 |
1999年 | 47篇 |
1998年 | 21篇 |
1997年 | 8篇 |
1996年 | 7篇 |
1995年 | 2篇 |
1994年 | 2篇 |
1993年 | 1篇 |
1992年 | 5篇 |
1991年 | 4篇 |
1990年 | 2篇 |
1988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1983年 | 2篇 |
1981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41.
翁晓斌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0,(2):218-234
程序利益是当事人通过程序得到的对其尊严、平等和自由的维护,以及金钱、时间和精力的节省,包括精神程序利益和物质程序利益。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利益,首先是宪法的要求,同时也是诉权保障和解决纠纷的需要。程序利益和实体利益之间、精神程序利益和物质程序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合理的程序制度必须建立在平衡上述冲突的基础之上。精神程序利益的充分保障,关键在于提高程序公正的水平;而对物质程序利益的充分保障,则需要诸如构建小额诉讼程序、改造督促程序、扩大程序选择权等多方面的制度创新或改良。 相似文献
142.
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最主要就是通过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持好农村的稳定秩序,为整个农业的发展创造安定团结的局面。鉴于此,我们对近几年来全市的“涉农”犯罪进行分析,剖析农民犯罪的原因,寻求预防和遏制对策。 相似文献
143.
2005年6月,一场特大洪水袭击了广西部分地区。无情的洪水冲倒民房26.26 万间,其中住房全部倒塌的灾民达43409 户,住房连片倒塌10户以上的村屯达到 324个,其倒房数量之大,恢复重建任务之艰巨,为广西近年来所罕见。面对数十万无家可归的灾民,自治区党委,政府迅 相似文献
144.
孙彩虹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4):12-14
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保护 ,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但在实践中 ,犯罪嫌疑人的保障机制暴露出种种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45.
目前,对被害人的人权保障尚未受到理论界及实务界的重视,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应完善以下两方面:一是保障被害对重要诉讼文书的知悉权;二是重要诉讼权利保障机制的建立。 相似文献
146.
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绘出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蓝图,形成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的思路和目标。中央描述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虽然只有简单的20个字,但其内容十分丰富,可以 相似文献
147.
当前浙江省刑侦警务保障主要存在警力不足,难以适应繁重的侦查办案任务需要;部分刑警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日趋严格的执法要求;机构级别偏低,民警被压职压级,刑侦协作和协调的整体功能难以充分发挥,队伍的稳定难以为继;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目标任务和岗位责任制难以完成落实等问题。对此,一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刑侦警务保障列入“一把手工程”来抓;二要配足配强刑侦警力,积极引进急需的专业人才,提高在职民警素质,增强刑侦岗位的吸引力,稳定刑侦队伍;三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建立科学的刑侦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刑事科技和信息器材设备等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 相似文献
148.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第12条第1、2款规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值得关注的 相似文献
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