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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重新审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到它重要的历史价值.近年来,修改这部法律再度成为热议的话题.未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修改,应该以其实施以来的实践积累为基础,以深入的理论研究为支撑.修法是一项浩繁的系统工程,从现在起,统筹规划,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显得非常重要和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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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2020年,在国家立法史册上注定写下刻骨铭心的篇章。这一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此起彼伏的立法修法,绵延不断的"重大决定",写下了荡气回肠的立法传奇,也为历史留下了回味无穷的精神记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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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磊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6,(5):109-117
我国仲裁法第58条所列的撤销事由应为独立的诉讼标的,而非攻击防御方法。该条第3项宜增加"足以影响裁决结果的",即须基于其原因的严重性已足以改变裁决之结果,才能提起撤销之诉。撤销事由重叠之合并情形下,判决主文只需告知原告胜诉之结果,毋庸就无理由部分另告知驳回。若非形成仲裁裁决的事实及证据,不构成撤销事由,此乃当事人听审权保障之界限。现行仲裁法未对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的情形加以规定,未来修法中应增加此类情形。对于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原纷争的解决,不宜采"另行起诉说",仍可通过重新仲裁解决,且裁决经撤销后不适用时效中断。仲裁裁决若系用语不明情形,应采"仲裁员续为处理说",当事人可请求仲裁庭就裁决书的特定部分作成改正或解释。仲裁裁决若出现漏裁事项,在严重影响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可能改变原有裁决结果时才有必要撤销该瑕疵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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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改革是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两大主题,在法治与改革关系中筹划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是对"任何改革都必须于法有据"的历史及现实意义的解读。在全面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深化改革之际,法治与改革在思维倾向上的矛盾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人们对改革与法治关系的重要性认识也不到位,既不能在改革与法治统一中叙说法治,也不能仅在两者的对立中谈论改革。无论社会转型、社会改革,还是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都要准确定位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同时,中国的现实情况又决定了无论是改革还是法治,都难以单独地进行下去。我们需要分清两者的对立,更主要的是找到两者的联结点,共同促进法治中国目标的实现。也只有坚持法治中国的目标并不断改革才能有社会转型的成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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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明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2,24(1):17-22
关于侦查程序的修法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法的重点。但从草案内容来看,侦查程序的修法不仅存在着诸多逻辑悖谬之处,而且有关侦查权力扩充的条款正当性不足。有必要在全面分析上述缺陷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侦查程序立法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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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防法》虽历经多次修改,但在《消防法》的名称、《消防法》体例、《消防法》的宪法依据、火灾公众责任险投保、灭火救援费用收取、消防人员的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设置、公安派出所承担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等方面仍存在缺陷和瑕疵,亟需修改完善。具体来说,建议将《消防法》更名为消防与救援法、合理安排和布局《消防法》体例、明确《消防法》的宪法依据、强制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可归责性的灭火救援应该收取费用、强化消防人员保障与监督机制、科学合理设置法律责任以及消防救援派出机构承担基层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