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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自其创设以来就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理论纷争.对该理论的取舍对我国整个民法典的体系和制度设计影响深远.物权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完全进入建设性社会的法治时代,标志着中国财产支配领域的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健全.但是,我国物权法最终并未采取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和善意取得制度在保障交易安全方面的机能各有所长,都应在物权法的制定中体现,以适应未来民法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62.
夫妻法定财产制原则上产生直接财产变动效果,会对财产法上具体财产变动公示规则产生影响。即使对于那些能够进行共同共有表征的财产来说,身份表征与财产上的共同共有表征在功能上也无法相互替代。具体财产上的共有公示虽然无法表征婚后所得共同制,但其仍然具有独立的价值,能够产生完整的公信力。对于不能进行准共同共有表征的财产,除强化利用这样特殊的法政策考量外,应一般性承认处分限制。夫妻约定财产制虽然具有排斥法定财产制的效果,但其完全无法进行公示,只能依赖善意规则对第三人发生效力。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所生财产变动应当依据财产法上的规则进行公示,但是出于保护第三人对婚后所得共同制权利归属效果的合理信赖,公示所生公信力会被削弱。基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财产变动并不存在公示障碍,但公示所生公信力亦会受之前婚姻关系的影响。在确定夫妻实施的财产法律行为所生财产变动公示效果时,第三人对婚后所得共同制权利归属效果的信赖并不具有当然的优先保护地位,否则会反噬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人格。父母子女关系本身并无共同所有效力,不能作为削弱财产变动公示公信力的依据。  相似文献   
63.
论查封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民事诉讼中的查封,是人民法院为限制债务人处分其财产而最常采用的一种强制措施。查封,依其在民事诉讼中所处阶段,可分为保全查封和执行查封。采取查封措施,目的在于维护债务人的财产现状,保障经过审判程序或其它程序确认的债权尽可能得到清偿。 查封作为人民法院借助国家强制执行力采取的强制措施,法律自应赋予其一定的法律效力。就查封的法律效力问题,笔者认为有如下问题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64.
物权法出台以后,我国民法学学界对不动产是否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之争似乎已经平定,然而并不代表在这一领域就没有任何问题存在,我国物权法虽然确立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但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将会产生的问题仍然是我们不可忽视的。  相似文献   
65.
一物一权原则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利明 《法律科学》2009,27(1):64-72
一物一权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也应成为我国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反映了物权支配性的本质特征,是物权排他性效力的前提,不能为后者所替代。在物权法没有规定具体的规则时,一物一权原则可以作为裁判的依据,以正确解释和适用物权法。  相似文献   
66.
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钟丽娟  张建 《政法论丛》2004,7(4):42-45
两部《物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中 ,均规定了物权变动原因与效果的区分原则。对该原则的含义学者间认识有较大分歧。一般认为 ,区分原则 (或称分离原则 )是物权行为理论的重要内容 ,我国已有的和正在制订的有关物权变动的民事法律中 ,已明确采纳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 ,而不采纳物权行为理论。因此 ,在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下 ,区分原则如何贯彻 ,它对相关制度的构造有何影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67.
善意取得制度是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所确定的一项重要物权变更制度,《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对善意取得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善意取得制度理论的一次重大突破,有着极其深厚的理论内涵和深远的现实意义。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在无权处分情况下,善意第三人能够优先于原所有权人而取得物之所有权的制度。本文对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构成要件、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做了阐述。  相似文献   
68.
郑洁 《法制与社会》2010,(24):54-54
物权法已经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在其起草过程中,学术界曾对是否设立让与担保制度展开了热烈争论,但最终仍没有将这一制度写入新法。那么,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制度下,让与担保制度是否已经丧失了存在的必要性?抑或者存在难以克服的固有缺陷?本文试通过对让与担保的性质,让与担保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关系以及让与担保和动产抵押的关系入手,分析让与担保制度在我国目前的担保体系下有无存在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69.
近年来普遍出现的房改房买卖纠纷有其深层次的政策背景。199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后,单位先与职工签订标准价合同,出售已分配给职工使用的自管公房,单位和职工各占有部分产权。有些单位为留住职工,与职工签订《售房补充协议》.就买方享有或丧失所购房产的权利作特别约定,一  相似文献   
70.
物权变动与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物权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物权变动中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保护第三人利益的传统做法是采用善意取得制度 ,但由于善意取得制度本身所具有缺陷 ,在某些情况下其对第三人利益保护不够充分。物权行为理论在保护第三人利益方面则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建立以物权行为理论为主、善意取得制度为辅、以公示公信为基本原则的理论模式 ,这将能充分地保护第三人利益 ,并由此产生了物权变动中第三人保护的基本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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