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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随着以互联网平台为代表的数据型经营者向深度演进,互联网平台逐步显现出既具有促进市场经济创新发展的正外部性,也可能具有阻碍市场经济公平发展的负外部性,最典型的负外部性莫过于垄断。当前,互联网平台衍生了以算法合谋为主要形式的垄断协议、利用数据资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等新型数据垄断形式,给我国反垄断规制带来了诸多困扰。尽管我国对反垄断做了较多努力并修订了《反垄断法》,但是互联网平台数据垄断的治理机制仍有待完善,要探索多维的反垄断治理机制:在治理原则上,应当坚持市场化与法治化原则;在治理路径上,需要从政府规制向多元治理(企业自治、政府规制与社会监督)转变,完善互联网平台数据垄断的治理路径。 相似文献
412.
在数字政府时代,算法与公共行政的深度融合推动“算法行政”的兴起与发展,有必要对算法行政的理论内涵、实践路径等展开研究。在形成逻辑上,基于“技术-行政”互融的理论模型,算法以社会计算的方式赋能行政模式转型,在提升绩效价值的同时,亦产生程序价值贬损的负效应,并带来权威转移、依据变化以及过程改变等实质影响。有鉴于此,需要划分不同类型算法行政的人机关系,形成“以人为本”的算法监督。同时,立足于治理意蕴以确立“算法治理”与“治理算法”的双层结构。为进一步促进算法行政的法治化实践,则需要剖析其运转要素和运行机制,并从代码透明、正当控制、程序正义、平台组织、数据治理、数字化行政行为等方面来构建算法行政的法治秩序。 相似文献
413.
可解释性决策意味着公共决策需要建立在可被阐明、质疑以及辩护的理由之上,构成了保障民主生活的重要技术方案。近年来崛起的算法决策具有高度的不可解释性,存在理由解释不能、目的解释不能以及逻辑解释不能等问题。算法决策的不可解释性导致了决策结果由“可质疑、可辩护”到“绝对正确”,决策依据从“普遍共识”到“单一意志”,决策机制从“重程序、轻实体”到“重实体、轻程序”,民众身份从“决策主体”到“决策客体”,决策结构从“双向制衡”到“单向控制”的转变,在不同的社会领域再造了算法威权。算法威权的化解有赖于深入的权利保障工作与权力制约工作,通过增进个体在算法决策机制中的对抗力量和对抗机会,强化对算法决策权的约束机制,复原人的社会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414.
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掌握3A核心算法的深圳捷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第十一届北京安防展上的表现令业届交口称赞,其新近推出的集网络视频技术、LEDArray新型红外技术和控制技术的球类系列与云台系列产品在本届展会上甫一亮相,就引来众多参展观众的围观。据悉,此次捷高展出的球类系列与云台系列产品其技术均处于全球领先水平,除此之外,针对低端市场的高清产品的推出,也使捷高的视频监控产品线更加完善和更具竞争力。 相似文献
415.
416.
崔靖梓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3)
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算法服务日益扩大,算法正以一种悄然又迅猛的方式渗透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运转之中。算法并不是客观的,它会以算法歧视的形式给传统的平等权保护带来危机,包括平等理念危机、歧视识别危机和平等权保护模式危机。危机的根源在于算法权力正在逐渐形成一种“准公权力”,使得传统的权力格局发生了权力主体去中心化、权力作用范围的延展化和权力互动的双向化之变迁;而算法设计的效率导向、作为算法运行基础的数据之偏差与算法黑箱造成的透明度缺失共同触发了算法歧视。为了应对平等权保护危机、破解算法歧视的谜题,从法律体系外部框架切入的大破大立研究与立基于法律体系内部的精致作业同时进行,推动人工智能时代法律的自觉型发展以规制算法歧视、保障平等权就显得尤为必要。我们可通过建构人工智能学习权和借鉴美国平等权保护领域中的差别性影响标准以识别算法歧视,同时采用法律与代码相结合的双重保护模式,把握平等权保护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417.
418.
在数字化发展阶段,荷兰通过组建关键信息数据总库和制定以人为本可信任的人工智能算法规则,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权利保护框架和数据保护框架,为引入风险路径创造了条件。在数字化成熟阶段,SyRI案不仅是风险路径的首次实际适用,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揭示了复杂算法中,风险分析在分类手段、受力对象和推导逻辑上的颠覆性改变及其诱发的路径风险。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完善可以借鉴荷兰经验,并结合自身制度优势,通过使用更开阔的系统视角和更包容的协同工具,来应对风险路径从预防走向侵入所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419.
随着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的广泛运用,使得算法正逐渐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算法不总是客观中立的,它可能会以算法歧视的方式损害公众基本权利与特定个体权益,同时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进而引发相关主体权利的失衡。这些社会危机发生的根源在于算法的效率与效益价值取向导致触发算法歧视现象、算法运行基础数据误差导致算法输出歧视性结果以及算法黑箱导致算法透明度缺失。鉴于此,可以确立算法公正理念、明晰算法规制环节、建立算法权利平衡模式作为算法歧视的规制路径,以实现平等社会的数字化转型。 相似文献
420.
本研究以广东公共交通领域推行新能源汽车为例,采用GSA算法,对比纯电动新能源车与传统燃油车的能耗,分析公交车领域推行新能源汽车带来的碳排放量变化。设置不同情景,讨论分析碳减排的影响因素,发现电网能源结构与车用燃料类型对碳减排具有重要影响。研究表明,广东省较全国电网能源结构更合理、更清洁,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我国应加大力度在公交车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开发与推广清洁能源,同时,促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