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453篇 |
免费 | 28篇 |
国内免费 | 4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6篇 |
工人农民 | 11篇 |
世界政治 | 41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82篇 |
法律 | 369篇 |
中国共产党 | 243篇 |
中国政治 | 350篇 |
政治理论 | 90篇 |
综合类 | 283篇 |
出版年
2024年 | 6篇 |
2023年 | 24篇 |
2022年 | 17篇 |
2021年 | 25篇 |
2020年 | 14篇 |
2019年 | 14篇 |
2018年 | 7篇 |
2017年 | 11篇 |
2016年 | 30篇 |
2015年 | 67篇 |
2014年 | 170篇 |
2013年 | 101篇 |
2012年 | 102篇 |
2011年 | 112篇 |
2010年 | 115篇 |
2009年 | 116篇 |
2008年 | 129篇 |
2007年 | 78篇 |
2006年 | 75篇 |
2005年 | 43篇 |
2004年 | 42篇 |
2003年 | 49篇 |
2002年 | 35篇 |
2001年 | 35篇 |
2000年 | 27篇 |
1999年 | 6篇 |
1998年 | 9篇 |
1997年 | 2篇 |
1996年 | 3篇 |
1995年 | 4篇 |
1994年 | 3篇 |
1993年 | 3篇 |
1992年 | 3篇 |
1991年 | 1篇 |
1990年 | 1篇 |
1989年 | 2篇 |
1986年 | 2篇 |
1985年 | 1篇 |
1981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48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71.
72.
Attacin-Thanatin杂合抗菌肽的融合表达及其菌内抑菌活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杂合抗菌肽Attacin-Thanatin(简称mAT)融合表达重组菌株,对其在大肠杆菌系统中的表达特性及其融合表达产物的菌内抑菌活性进行了研究.将mAT重组表达质粒pET-mAT(pe)依次转化宿主菌E.coli DH5a、BL21(DE3)、Rosetta-gamiTM(DE3)pLysS,采用IPTG诱导表达;优化筛选该抗菌肽的敏感菌株、IPTG浓度、宿主菌诱导起始浓度等,初步建立了抗菌肽菌内抑菌活性检测方法,用于研究该杂合抗菌肽的体内抑菌活性.SDS-PAGE分析结果显示,宿主菌Rosetta-gamiTM(DE3)pLysS可获得表达的融合产物,而E.coli DH5α、BL21(DE3)经IPTG诱导后未检测到目的条带;优化结果显示,以E.coli DH5α宿主菌、IPTG工作浓度0.1 mmol/L、起始诱导菌浓度D600nm值0.3为检测抗菌肽菌内抑菌活性的最佳条件;mAT融合表达产物抑菌活性的检测结果显示,宿主菌被本身所表达的杂合抗菌肽融合蛋白所抑制,增殖速度放缓.利用Rosetta-gamiTM(DE3)pLysS有效融合表达mAT并初步建立的抗菌肽菌内抑菌活性快速检测方法为进一步研究mAT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73.
为了加快新疆人才培养的步伐,缩小边远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发展水平的差距,让广大农牧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的青少年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新疆开办了疆内初中班,乌鲁木齐市作为办班城市之一,由四所中学承担了这一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民族团结与进步显示出了强力的"助推"作用。 相似文献
74.
75.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6):F0002-F0002
<正>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是湖北省司法厅直属大型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系湖北省律师协会评定的"AAA信用律师事务所"。该所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拥有1000余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规模大、层次高 相似文献
76.
77.
进入21世纪以来,婚内强奸一直是中国学界讨论的话题,但是也始终争执不下。笔者以为婚内强奸就是犯罪,因为现代婚姻法中夫妻都是独立主体,各自享有合法的性自由,夫妻之间的性行为应是各方以自由意志为基础而达成的合意行为,而不是单方性义务;单方强制性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按照中国刑法规定就是犯罪。但是婚内强奸有其特殊性,应以当事人亲告作为法律介入的底线,并由当事人决定婚姻是否存续以及应否存续,不能让婚姻成为强奸的免罪牌。 相似文献
78.
79.
有专家将国内企业家分为三类:一类是生意人,什么钱都赚;一类是商人,有所为有所不为;一类是企业家,关注长远和社会责任。第三类企业家因勇于承担社会使命而值得特别嘉许。万家丽集团董事长黄志明从200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他这些年的履职行为表明:他不仅是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人大代表。在多家媒体进行的"两会"热点调查中,社会保障是今年人们关注的首要 相似文献
80.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了出现重大事由经法院判决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内析产。该规定突破了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离婚时才能分割的传统模式,既保护了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又挽救了婚姻。我国关于婚内析产的规定与大陆法系其他国家的非常夫妻财产制较类似,但条文较简单,体系不完备,有需要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