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1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1.
112.
<正>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次在立法层面上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词,用以涵摄农地利用与变动的各种具体形式。十多年过去了,农地流转依然存在种种观念上的羁绊和制度上的困境,难以顺畅运行。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113.
本刊今年第19期发表的专题文章《农民合作启示录》.引起了全国各地广大农民群众和有关部门领导及专家的重点关注.许多读者纷纷来信来电.咨询浙江农民在合作社运行中的一些具体做法和经验,为此.本刊记者回访了几家有代表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将他们的基本经验概述如下。 相似文献
114.
115.
长期以来,大众印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似乎只管工与商,无关农字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涉农的市场化行为不断增多,工商部门在涉农领域的工作也逐渐发展。近年来,我们吴中工商局结合实际,拓展职能,深化服务,以引导建立和服务农民合作社为核心内容,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价值取向,为推进农村新一轮改革、促进农业的“第二个飞跃”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相似文献
116.
117.
近年来,南通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基础,创造性地将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有机结合,探索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领办,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参股,鼓励村干部和种田能手参与的新型合作农场经营模式,实现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走出了一条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快乡村振兴步伐的新路。 相似文献
118.
近年来,南通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基础,创造性地将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有机结合,探索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领办,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参股,鼓励村干部和种田能手参与的新型合作农场经营模式,实现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走出了一条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快乡村振兴步伐的新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