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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
公司的法定分类,我国现行《公司法》与台湾地区《公司法》相同之处较多,其差异主要在于,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是否作为公司的分类内容,母子公司的划分有无相关的具体规则。我国未来公司立法,不宜把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纳入公司的范畴;对母子公司,以及范围更广的关系企业,应当制定有具体、明确、可行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962.
目的探讨"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诊断在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中的形成原因、判定原则及处理措施。方法分析比较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2006年1月至2007年7月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案例中12例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的鉴定资料。结果形成此诊断的主要原因是鉴定资料不充分,描述的被鉴定人精神异常表现不具体、不典型(83.3%),或鉴定资料描述的精神异常与鉴定检查时发现的情况不一致。但是即使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仍可以从作案动机、有无逃逸等评定其刑事责任能力。12例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的被鉴定人9例(75%)判定为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例(25%)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结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是一种暂时性诊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使用,但应慎用。 相似文献
963.
我国银行资产证券化实践的方案,需要考虑约束变量和相应的限制条件。而在资产池组建过程中,应结合我国五级贷款分类体系以及信用等级确定定价模型。对于会计方案的设计则采取完全的真实销售构架,不合并发起人与SPE、计量应该采用协商定价确定“公允价值”的折衷计量标准。 相似文献
964.
965.
改善事业单位的绩效,对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目标,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观,都具有非常关键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有些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个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取向。因此,中国需要进行全面的、协调的事业单位改革。分类改革是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改革的首要任务,而将主要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企业化,则是分类改革遇到的难点之一。 相似文献
966.
丁彩彩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1,13(1):72-75
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赋予电子证据相应的证据地位,学术界对此争议颇多,导致实务中困境重重。实质上,我国的证据是以证据材料发挥证明作用的方式分类的,而不是证据材料外在的表现形式。据此,电子证据尽管种类繁多,但其证明机理与传统的证据种类有一致之处,没有特殊之处,因此没有必要赋予其单独的证据地位。 相似文献
967.
只有不到四成人对所在城市总体环境给予"好"评。近七成人感到所遭受的环境污染对自己的健康危害"非常大"或"比较大"。空气质量、饮用水水质、城市噪音、交通拥堵和垃圾管理,被认为是目前中国城市环境亟需改进的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968.
蔡冬峻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4)
深圳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涉及职位分类和聘任制两方面内容。作为制度层面的创新,它有独特的改革背景,它的实施既有积极意义,也存在一些潜在问题。 相似文献
969.
刘权坤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25(1):63-65
界定某个罪名是否是行为犯,能够有效地达到判定行为是否具有可罚性,避免错误地出入人罪。行为犯的特征在于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是不可衡量或者不需衡量,行为犯可具体划分为阴谋犯、举动犯、过程犯和持有犯四类。 相似文献
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