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83篇 |
免费 | 3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篇 |
工人农民 | 2篇 |
世界政治 | 3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篇 |
法律 | 54篇 |
中国共产党 | 29篇 |
中国政治 | 51篇 |
政治理论 | 13篇 |
综合类 | 31篇 |
出版年
2023年 | 5篇 |
2022年 | 4篇 |
2021年 | 6篇 |
2020年 | 2篇 |
2019年 | 3篇 |
2017年 | 3篇 |
2016年 | 2篇 |
2015年 | 10篇 |
2014年 | 14篇 |
2013年 | 6篇 |
2012年 | 9篇 |
2011年 | 12篇 |
2010年 | 8篇 |
2009年 | 12篇 |
2008年 | 17篇 |
2007年 | 10篇 |
2006年 | 5篇 |
2005年 | 10篇 |
2004年 | 10篇 |
2003年 | 8篇 |
2002年 | 14篇 |
2001年 | 8篇 |
2000年 | 6篇 |
1999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8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71.
一部终局判决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更能发挥作用。我国现行民诉法关于一部终局判决的规定过于简单、原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明确一部终局判决的适用条件;赋予当事人一部终局判决请求权;法院在作出一部终局判决前必须向当事人进行充分说明;明确一部终局判决既判力的客观范围等。 相似文献
72.
73.
继承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话题,自人类社会有了剩余财产后,继承作为一种制度就与人们的社会、经济、家庭文化息息相关。我国现行继承法自1985年施行以来,一直未作修改。这35年来,中国社会生活各方面发生了极大变化。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自然人的合法财产日益增多,因继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情形也越来越复杂。完善现行继承法的呼声愈发高涨。 相似文献
74.
马克思《资本论》的发表,至今已有140多年的历史。其剩余价值的提出,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和本质。随着经济全球化成为当今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人们逐步将剩余价值理论规律与具体的实际相结合。本文以马克思剩余价值论问题中的按要素分配问题为切入点,讨论马克思剩余价值论中按要素分配是否合理,并阐述了我个人对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认识和看法。 相似文献
75.
劳动力要素的竞争优势源自“消费剩余”,其演进受劳动力产权制度、劳动力市场制度、劳动力流动制度、人力资本投资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和劳动保障制度等制度的影响。它们分别可以通过影响劳动力“消费”过程中的效用、生产成本、交易成本、“消费”成本等变量来影响劳动力竞争优势演进。 相似文献
76.
职业健康安全管制的立法权分为归属立法机关的专属立法权与归属行政机关的剩余立法权两类,前者是对立法机关专属性、稳固性法律创制功能的发挥,而后者则是对管制机构专业性、灵活性行政功能的发挥。世界各个国家基于各国政治、经济、社会情势的差异,不同程度地采取通过"授权"或"收权"的形式使两者之间部分地发生立法权限的转移和立法权之间的相互竞合。文章从立法权解构的角度分析了职业健康和安全的立法规制类型及规制权力的竞合关系,并以此为分析框架探讨了中国职业健康和安全立法规制的机制缺陷与规制效率等问题。文章结论认为要解决立法规制的效率问题,必须对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的立法权进行重新解构,并着重提升不同规制立法权之间的协作竞合效率。 相似文献
77.
新世纪以来,国际原油价格不断上涨,其基本原因在于世界剩余原油生产能力和主要产油区地缘政治局势紧张.上述两个原因都与中东地区的问题密切相关.为避免长期高油价引发世界经济衰退,国际社会应当积极行动起来,缓和中东地区的紧张局势,让该地区巨大的石油资源潜力转化为生产能力,扭转国际油价不断上涨势头. 相似文献
78.
书面言语中“超语言剩余部分”的个人识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志家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1,15(5):153-157
个人书面言语中存在千差万别的“超语言剩余部分”,它是共同语在个人具体运用上的变异。“超语言剩余部分”所具有的特殊性、稳定性和再现性 ,是对书面言语作品进行个人识别的依据和条件。在文件鉴定中 ,只要满足相关条件 ,能够依据“超语言剩余部分”认定言语人的同一。 相似文献
79.
早期经济学家以剩余索取权定义企业所有权,但格罗斯曼和哈特(Grossman and Hart)指明市场交易可能带来费用,同时还分析了企业合并可能带来的费用.他们区别了特定控制权和剩余控制权,前者指在契约中明确指定的那部分财产的控制权利. 相似文献
80.
恩格尔定律与财产犯罪数额标准之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财产犯罪的历史性考察,以恩格尔定律为基础建立了确定和调整财产犯罪数额标准的理论模型,指出应以家庭平均年剩余财产数额作为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并应在家庭平均储蓄余额等于当前年度家庭平均年剩余财产数额时将财产犯罪数额标准调升为当前年度家庭平均年剩余财产数额;并根据模型论证了财产犯罪与财产侵权的区别,对实定刑法上贪贿犯罪数额标准和法定刑的设置失当进行了反思。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