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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劳动用工制度的变化导致新类型劳动合同纠纷增多,《劳动法》对其的调整已力不从心。对于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履行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规定或者规定并不明确,故此,学术界及司法界对此作深入探讨的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42.
[案情]李某与海南省汽车运输公司五指山公司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五指山公司将其一间房屋出租给李某经营汽车配件使用;租赁期间,因甲方(五指山公司)主管部门和地方城市建设需要,甲、乙(李某)双方无条件服从,合同自然终止;租赁期限为二年(即从2000年7月1日起至2002年6月30日止),每月租金900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开始履行合同,2001年2月20日,五指山公司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省汽车总公司下达的省汽运[2001]02号《关于收回站房  相似文献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5条中的"解除条件"和第93条中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它们的含义、范围、作用及其法律后果不同,极易造成混淆."解除条件"是合同效力的附款,它本身不能成为当事人的合同义务,其成就合同效力自动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可以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也可以不是,其成就仅导致解除权成立,合同终止另需当事人行使该解除权.  相似文献   
44.
解除权问题的疑问与释答(上篇)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无法定及约定且无催告的情况下,解除权的除斥期间适用或者类推适用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违约责任已经罹于时效的情况下使解除权消灭或不得行使的思路也值得考虑.约定的除斥期间过长时,法官可以根据个案情形和公平正义予以限制,未来的立法应对此作出规定.尽管解除权为形成权,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处即发生解除的效果,不因对方当事人的异议而改变,但我国合同法第96条第1款关于解除异议的规定仍然具有价值,不宜全面否定,不过需要解释.  相似文献   
45.
破产法平衡保护应收账款质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评价质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权及其顺位时,原则上应遵循登记在先、顺位在先规则;第三债务人抗辩和抵销权的行使应受保护,在接到通知前取得的反对债权得对出质人行使抵销权,但违背破产法禁止抵销的除外;出质人应维持基础交易合同的效力,否则对质权人不发生效力,但基础交易合同的相对方依法行使合同法上的解除、终止等权利,或者出质人的管理人行使破产解除权则不受此限制;以将有债权出质的,出.质人破产时新增将有债权是否纳入质物范围,应根据不同类型区别对待;质权人行权应受破产程序的约束,但质权人可通过私力救济方式实现债权,当第三债务人破产时,行权有其独特规则。  相似文献   
46.
破产法平衡保护应收账款质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评价质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权及其顺位时,原则上应遵循登记在先、顺位在先规则;第三债务人抗辩和抵销权的行使应受保护,在接到通知前取得的反对债权得对出质人行使抵销权,但违背破产法禁止抵销的除外;出质人应维持基础交易合同的效力,否则对质权人不发生效力,但基础交易合同的相对方依法行使合同法上的解除、终止等权利,或者出质人的管理人行使破产解除权则不受此限制;以将有债权出质的,出.质人破产时新增将有债权是否纳入质物范围,应根据不同类型区别对待;质权人行权应受破产程序的约束,但质权人可通过私力救济方式实现债权,当第三债务人破产时,行权有其独特规则。  相似文献   
47.
【裁判要旨】在审理探矿权转让合同糾纷时,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探矿权转让合同并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应首先审理探矿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形态,即合同是否成立、生效及合同条款的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未生效的探矿权转让合同,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具约束力。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的成立未生效的合同中的大量约定条款,在合同成立未生效期间,始终对合同各方当事人处于约束状态,在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约行使解除权时,适用合同解除制度,以实现公平效率价值。对于探矿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在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情况下,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兼顾商业风险负担和利益平衡等因素,根据事实证据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合理分配双方损失负担。  相似文献   
48.
美国的案卷排他性原则起源于著名的第一摩根案件,该案确立“决定者必须听证”的原则,指出决定者只能以在听证中所确定的事实来作为决定的依据,而不能根据听证之外的事实材料。该原则司法审查中就体现为案卷是法官审查行政决定是否合法的唯一依据,即只能审查作决定当时考虑的相关事实,而不能把作决定之后新的事实、材料作为审查依据。  相似文献   
49.
浅论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情形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方法、形式、限制、程序、效力等各个方面论述了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有关法律问题 ,指出了新合同法在行使方法、行使限制规定上的一些不全面的地方 ,并提出了改进的办法。  相似文献   
50.
论合同法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特别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烈英 《现代法学》2000,22(4):86-90
作者将 1 999年《合同法》与 1 982年《经济合同法》对债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做了比较。《合同法》改变了原《经济合同法》对债权人利益保护不力的规定 ,立法的出发点就是坚决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在《合同法》中主要体现为“四权”、“三金”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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